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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与社保不一致,2012年2月来到公司一直到现在工作2年半多,做设计师工作,工作完全能胜任,工作能力也受上司表扬,但是现在人力发现我的简历跟社保缴纳记录不一致要开除我,由于我的简历我写的是我的主要的工作经历,也都是做设计的工作经理,有些没写上去,因为文员什么的我觉得写上去没必要,而且换的公司比较多,我觉得没必要都写上去,来这家公司之前的公司工作了3个月倒闭了,所以没写在简历上,简历上写的是倒闭的上家公司,并把这3个月融合到里面,现在他们以这个为理由要炒掉我,没有任何补偿,并且签的劳动合同上有这样一条:乙

问题描述

简历与社保不一致,2012年2月来到公司一直到现在工作2年半多,做设计师工作,工作完全能胜任,工作能力也受上司表扬,但是现在人力发现我的简历跟社保缴纳记录不一致要开除我,由于我的简历我写的是我的主要的工作经历,也都是做设计的工作经理,有些没写上去,因为文员什么的我觉得写上去没必要,而且换的公司比较多,我觉得没必要都写上去,来这家公司之前的公司工作了3个月倒闭了,所以没写在简历上,简历上写的是倒闭的上家公司,并把这3个月融合到里面,现在他们以这个为理由要炒掉我,没有任何补偿,并且签的劳动合同上有这样一条:乙
1个回答

你好,即使劳动合同将这个写进去,公司也是没有权利任意解除合同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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