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女儿名下,借名买房是否成立?

问题描述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女儿名下,借名买房是否成立?
1个回答

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咨询借名买房的风险,在实践中借名买房不被认定的案例也很多,结合某地一、二审法院的判例,咱们在出现必须借名买房时,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自己的主张不被法院认可。

案件的背景是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女儿名下,每月贷款由父母转给女儿。父母起诉要求确认为该房屋的实际权人。

一审认为证据不能达到高度盖然性,借名买房需要有女婿的合意,驳回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结合涉案房产的购买过程、居住状况等事实,足以证明父母为涉案房产的实际权利人,予以改判确认。

二审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的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物权的,应予支持。

 在本案中,根据涉案房产的购买过程,首付款的绝大部分资金及车位款、分期付款、房屋装修资金及家具购置费用皆由父母支付的事实、目前房屋的实际居住状况等事实,足以证实父母系涉案房产的实际购买人,父母主张涉案房产系借女儿之名持有的主张既有上述出资凭据予以证实,也与父母有关年龄较大办理房屋贷款受限的主张相符,父母有关其为涉案房产实际权利人的主张,具有事实依据,对其主张,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本律师认为尽量不要借名买房,容易在证据不足或者达不到高度盖然性时会承担败诉的结果,如果出现必须要借名买房的行为时,与被借命的夫妻双方签署一个借名买房的协议,款项最好是自己支付到开发商账户,物业等费用最好也是自己支付。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