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一定可以辞退员工,只有用人单位告知了劳动者有规章制度,劳动者违反该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
申请办理停薪留职的办法: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后签订“停薪留职”的协议书,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如果职工要求从事个体经营的,必须凭该协议书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第四条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
你好,建议你报警处理
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
咨询当地人社局社保中心。。。。
买断以后,重新签订了合同,就形成了新的劳动关系,和建设银行一般就没有关系了。
【法律意见】 公司要给派遣员工转外包,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离职也可以申请赔偿,要根据来分析:如果目前的公司经营不善,公司倒闭,被另一家公司收购的情况,转外包公司(挂靠单位),也就是说,真正收购单位把人员转包给外包公司来管理,这是合法的,员工不接受,比如某方面的待遇,可以申请离职,依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对的,不需要赔偿。外包员工被用工单位辞退的,用工单位不需要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被辞退外包员工应由劳动派遣公司重新安排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应该是由物业负责维护,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本律师,将为您进一步详细解答及建议。
这种情况下,对方违反了劳动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1、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员工离职,员工需要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告诉单位,转正后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单位辞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2、员工私自离职,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可根据公司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可是纪律处罚,也可以扣除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但是不得克扣员工的劳动所得。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民间调解机构与公司调解,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一审结果不服还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
A、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业律师,必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B、以下就取得《律师执业证》的步骤予以说明。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3、联系律师师事务所,申请实习。申请被获准后,向律师协会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4、在实习期内,接受律协组织的统一培训,并通过考核(律协会颁发《培训结业证》或《培训合格证》一类的证书)。 5、实习期满,交还《申请律师执业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般是按照档案中最早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你好 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吧
退休工资补发的时间各地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发放的时间也有所不同
如果你签了,就不是中石油的员工了。原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决定小区内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时,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