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如果一方履行拆迁补偿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案件,打官司是有效的。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深圳的蔡先生因无子女,由侄女对其养老送终。蔡先生生前签订过一份拆迁补偿协议,但直到蔡先生去世后,回迁房才建成。因为蔡先生生前并未订立遗嘱对遗产进行分配,所以他去世后房产才变成了“无主房产”。蔡先生的侄女蔡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对回迁房份额进行分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其侄女获得回迁房30%的房产份额,剩余70%归国家所有。此判决引发热议,无主房产部分产权归国家所有,这到底合不合
1、九大陷阱之——回迁陷阱法律明确规定,拆迁户有回迁和就地安置的权利。一般来讲,因旧城改建或规划调整所导致的拆迁,被拆迁区域的地段会升值。而拆迁方会认为,地段升值是规划调整或改建所带来的溢价,不是拆迁户的贡献造成的,所以往往排斥回迁。一般拆迁方为了尽快签协议,虽然口头承诺可以回迁,但在拆迁方拟定的拆迁协议文本中,会把“回迁”的字样去掉,那么回迁就不能实现了。如果有回迁的字样,在合同的附件中,安置房
一、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拆除房屋是否违法1、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拆除房屋一般仍属于违法。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在未交房前,对于被拆迁人仍然具有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如有纠纷可通过民事途径解决,政府机关无权直接行使国家强制力拆除房屋。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
房产继承是指依照《继承法》规定,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至继承人的法律行为。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继承完成必须符合被继承人已死亡这一要素,如父母仍然健在,房产转移行为应该叫赠与,而不是继承。房产继承按照法律规定,又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和继承方式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
在征地拆迁实践当中,没有征地批文就来征收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对于征地批文可能没有什么概念,不是太关心,把主要注意力放在了补偿协议和补偿款上。但是拆迁律师必须提醒这样的被征收人,征地批文会从源头上影响您的补偿款。如果把征地拆迁比如一个产业流程,那么征地批文属于这个产业的上游,而补偿协议和补偿款反而属于下游了。如果征地批文都没有,那么就意味着整个征地拆迁项目的合法性存疑,不合法的拆迁项目,您还能
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反悔怎么处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不得随意反悔。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应遵循《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若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得随意反悔。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合同法》第5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2、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依法订立的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2、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依法订立的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
拆迁补偿协议能提取公积金吗依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提取公积金的情形包括购买、建造、翻建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
一、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行政诉讼失效吗不一定,也可以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据进行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
法律咨询解答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一、在被胁迫威胁的情况下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有效吗1、在被胁迫威胁的情况下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认定无效。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条偿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
可以起诉。1、签订拆迁协议后对协议有异议的,在六个月内可以起诉。2、拆迁协议属于行政协议,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吗对于大部分情况,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双方都需要履行,不可反悔,不过因为拆迁涉及的领域关系非常复杂,各种情况都有可能会出现,那么我们一起来看,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反悔;没有行为能力或未成年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那么就可以认该协议是可撤销;签订协议中存在严重漏洞、不合理或欺骗等,在另一方违背真实用意下签订的可撤销;拆迁中在房屋评估环节存在违法或者评估严重不合理的,被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已经签订补偿协议后,还能就征收行为提起诉讼吗?“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之前已经和征收方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了,但是我后来发现该征收行为存在明显的违法点,我还可以针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吗?”在实践中,很多被征收方都存在这样的困惑,今天小编就针对此类问题为大家提供解析。首先,《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可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做的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农村,很多老百姓在面临征收的时候,可以发现更多的是由村委会来做征收工作,甚至有的地方老百姓签订的补偿协议都是和村委会签订的,我们都知道征收的主体是县级以上政府的行为,那么,究竟老百姓和村委会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呢?村委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究竟着扮演着什么角色?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的,应根据被征收土地的性质、征地面积等,根据规定报由国务
现在道路上车辆越来越多,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交通事故,有些时候,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会选择私底下解决,签订一份赔偿协议,这时候有一个疑问了,签订私了赔偿协议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还要吗?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签订私了赔偿协议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还要吗 可以向交警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
1、如果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不是法院制作的,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2、如果双方在法院签订的调解协议,那就不能去起诉,已经改协议已经生效,同一个案件已经处理完成的不能重复起诉。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从房产局调取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补偿协议是一式两份的,而拆迁补偿协议不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存档的,所以不能从房产局调取,房产局的职责是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