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第一条规定:“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二)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
(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四)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号)第二条规定:“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算公式如下: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贵公司涉农贷款减值损失准备金按上述文件规定扣除。
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一、《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财务通则》并没有对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对企业的费用支出作了原则性规定,以及规定了不得由企业承担的支出。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七条: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第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
如果我们从会计的角度看“私车公用”,其实它的实质是一个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假设我们租入一台生产设备,明显该设备的租金以及后续使用的费用支出可以扣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汽车与其他固定资产相比,其“流动性”和功能都不同,其发生的费用难以分清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费用,这是“私车公用”税务处理争议之所在。对于“私车公用”税前扣除,企业如果没有明确的税收文件可以作为依据时,应当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前扣
一、公益性捐赠超出限定范围的凭据 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鼓励捐赠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特殊情况下公益性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税收政策还规定了十种情形的企业公益性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包括: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限额的,未取得法定扣除凭据的,直接捐赠给个人或单位的,不在捐赠支出
请问:上述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能不能在否税前扣除?答:为便于理解,假定你公司投资的两家企业分别为A企业和B企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收入总额包括财产转让收入和股息收入,允许税前扣除的损失也包括投资损失。因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及股息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你公司转让A企业股权的所得为50000元(550000-500000),转让B企业股权的所得为-200000元(600000-800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
答:《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七条列举了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的8种情形:1.因自然灾害等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2.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3.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4.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5.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6.按规定可以税
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方面有哪些规定和要求?【解答】1.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企业工资、薪金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针对有关预提(应付)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中两项内容是:第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第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
临时工的工资是“工资”吗?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一、必须是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的,应该是企业实际所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这一点强调的是,作为企业税前扣除项目的
资产减值损失是会计名词,是会计人员熟悉的概念。资产减值损失在企业中是不可以避免的,当企业出现资产减值时会计人员应该怎么记录?资产减值损失记录可以分为借贷两方。那么资产减值损失借贷方表示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下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内容。 一、资产减值损失借贷方表示什么 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代表损失的增加,贷方代表损失的减少。企业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应设置&ld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
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种侵害财产权的行为,会造成包括车辆毁损在内的诸多财产损害,修复后车辆减值损失应否予以赔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争议颇多。反对者的理由是,对于受损车辆,已经得到修复,其损失基本得到弥补,而车辆减值损失并不明确,在现实中没有实际体现出来。且在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中主张车辆减值损失,于法无据。有的认为车辆的减值损失应纳入赔偿的范围: 1、车辆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害,虽然已经得到修复,但
各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了
一、合同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吗1、合同违约金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在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范围内,可以在税前扣除。而违约金也算损失的一种,所以可以在税前扣除。2、其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以及第八条的内容。3、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
网贷无力还款的,借款人可以与提供贷款的平台协商申请展期或者分期还款,对于网贷不能按时偿还的后果可能是根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借款人需要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
社保滞纳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但是对于税收的滞纳金是不能扣除的。社保滞纳金由单位承担,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社保的,就需要补缴,同时不止有滞纳金还会缴纳相关的罚款。 一、社保滞纳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社保滞纳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税前扣除。根据
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一、《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财务通则》并没有对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对企业的费用支出作了原则性规定,以及规定了不得由企业承担的支出。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七条: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
大病医疗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目前只有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是可以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而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