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观类别
1、 定时参观:先以公文或电话预先约定参观时间。
2、 团体参观:行业团体约定参观者。
3、 贵宾参观:政府首长、社会名流以及国内外各大企业负责人经公司允准参观。
4、 普通参观:一般客户或业务有关人员参观者。
5、 临时参观:因业务需要临时决定来厂参观者。
二、 申请与许可
1、 凡欲入商场参观者,由承办部门事先和家居公司商管部取得联系,并填写“参观公司申请书”正式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2、 商管部根据审批后的参观申请书配置“参观者胸卡”,并知会物业部保安人员。
3、 商管部根据参观人员及人数确定参观时间、内容、范围与路线,并安排专人负责参观接待,联系用车及讲解等事宜。
三、 接待方式
1、 团体参观:凡参观人数能在会客室容纳者,均以茶水招待,否则一律免于招待,至于陪同人员由管理部协调有关商户决定。
2、 贵宾参观:按公司通知以水果、冷饮、烟茶或其他方式招待,并由公司总经理级人员陪同。
3、 普通参观:以饮用水招待,由杀商管部或有关部门派员陪同。
4、 临时参观:同普通参观。
四、 参观规则
1、 贵宾参观及团体参观:由公司核准并于参观前三日将参观通知单填送商管部,以凭办理接待,如事出至急先以电话通知后补通知单。
2、 普通参观:由各部经理核准,并于参观前一日将参观通知单填送商管部,以利接待,但参观涉及两个商户以上者,应比照团体参观办理。
3、 临时参观:由各部经(副)理核定,并于参观前一小时以电话通知商管部办理接待,如参观涉及两个商户以上者,应商请管理部协调办理之。
五、 有关规定
1、 未经核准的参观人员,一律拒绝参观,擅自率领参观人员参观者,得按泄露商业机密论。
2、 参观人员必须佩带“参观者胸卡”,人员众多时可以免除佩带参观胸卡。
3、 接待人员应提醒参观人员注意人身安全,并提醒参观者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
4、 参观人员除特准者外,一律婉拒拍照,并由陪同参观人员委婉说明。
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管理工作,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监管安全,根据《看守所条例》、《看守所基础工作规范手册》(公监管〔2006〕43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是指在押人员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所拥有的个人财产、物品、资料等。主要包括其入所时所携带的;看守所外的单位、人员送(寄)来的;在押人员在监内自
1. 认真和自觉遵守安全工作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现场安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本质岗位,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 熟知本岗位工作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尤其要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陡坡、悬崖、临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l 目的与范围 1.1为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规范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安全要求做出了规定。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 2 总则2.1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是指: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
保安人员值勤管理规定 一、 上岗时必须着制式服装配带保安帽,带上工牌号,服装时刻保持整齐化,提高警惕、保障酒店安全万无一失。 二、 上下班人员必须交接清楚并填写有关事项,值班日记以及未解决的问题说明,交于下一班。 三、 值班时不允许与大厅服务人员嬉笑、打闹、闲聊、不允许坐在沙发上等与值勤无关的事项。 四、 白班2小时北门保安与南北进行换岗,值勤中北门负责车场车辆管理以及大厅安全,突发事业应急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8-01-01 颁布日期:2007-12-28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4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宿舍管理规定 (七) 1、保安队长(保安班组长)负责督促保安员的内务生活。 2、安防部经理(保安队长)视情况安排每周至少一次宿舍管理检查。 3、检查时如发现有违反管理的现象及行为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4、环境卫生标准: (1)保安员宿舍应保持地面干净,无痰迹、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 (2)宿舍内床铺干净无异味、鞋子床下摆放干净无异味,被子折叠放好,床面上无杂物和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管理职责 2.1人力资源部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 牵头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复审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2.2HSE管理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培
目的:规范外来、来访人员管理,确保小区正常秩序。1、出入口岗必须文明、礼貌、耐心、热情的接待外来、来访人员,严格核实来访者身份,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小区。2、所有外来、来访人员,出入口岗都需经控制中心与业主或被访人员联系确认后让其进入小区,并在《来访人员情况登记表》上做好相关记录。3、根据情况业主的亲戚可不登记,但必须得到业主确认后方可让其进入小区,并指引来访人员如何到达亲友家和为其开启门禁。4、外来
为保证公司生产秩序,保证人身安全,预防发生安全事故,进入厂区,严格遵守如下安全须知: 1、 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有接待人员带领。有关接待部门应向其讲解有关厂纪、厂规及安全注意事项,发给相应的安全劳保用品并全程陪同。出入厂区需配合门卫人员检查; 2、 进入厂区,着装应符合公司管理规定;进入车间,必须佩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赤膊、穿短裤、穿拖鞋、高跟鞋等不安全行为; 3、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必
是不需要年审的(从事大型营运危险物品的从业资格证需要一年一审),但是每年需要进行考核。资格证有效期为六年,到期前30天去原发证机关换证即可。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每年都要进行考核,分为诚信考核与计分考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
一、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最新管理规定1、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管理规定如下:(一)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二)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三)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四)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公众活动场所如果不重视安全管理,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众多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因此,公共活动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如果违反安全规定,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予以处理,直至给予相应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一)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1、 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来访本校教师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后方可进校。 2、 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做好登记,并与学校领导联系,确认无误方可进校。 3、 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 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5、 未经学校允许,任何单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 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罪犯、劳教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4-01-03 颁布日期:1994-01-03 文号:司发[1994]00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生产区人员着装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员工安全作业行为,确保公司生产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云南曲靖麒麟焦化有限公司员工进入生产区的着装规范管理。 二、着装规定 1、云南曲靖麒麟焦化有限公司员工进入生产区必须穿工作服;2、进入装置、现场着装必须穿工作服(长袖)、工作鞋和戴安全帽。 在操作室、休息室、办公室、值班室内可不戴安全帽。 巡检(包括在机泵房内巡检)和室
1 目的 为了规范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包括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定、安全协议签订、教育、安全检查等。 3. 职责3.1设备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定。 3. 2安全科负责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安全进行检查。 4 资质管理 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应有与其施工项目相对应的施工资质,由设备科负责在施工协议签订时审查。 5 教育及检查办法
第1条为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999年第13号令),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 一、电工作业; 二、 锅炉(含水质化验)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 三、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 金属焊接(含气焊)作业; 五、 登高架设作业; 六、 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作业; 七、
劳动部关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1-09-20 颁布日期:1991-09-20 文号:劳安字[1991]3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管理人员廉洁从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出资人和员工的利益,保障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管理人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子公司、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员,各驻外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部正、副经理、总工程师、支部书记)。第三条公司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