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电梯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
2.电梯设备由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其安全性能及能效指标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
3.电梯投入使用前须经法定检验机构首次监督检验合格;
4.使用者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格;
5.使用者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至少包括以下制度:相关人员的职责,操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办理材料
1、填写内容真实,正确,完整;
2、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
2、有效期内;
3、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
2、有效期内;
3、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
2、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
2、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
2、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
2、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
2、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
2、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产权与使用权不属同一单位所有时须提供;
2、内容清晰可辨;
3、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须提供电梯司机证;其它电梯无需提交电梯司机证;
2、内容清晰可辨;
3、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4、聘用记录页填写完整并加盖聘用方公章(聘用方为个人的,须签名加盖手指印)。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清新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对资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决定书》;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予通过的,出具《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4.审核和发证。对已受理的业务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事项经许可后,申请人通过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可获得由承办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对于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一次性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方式提出申请,根据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资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予通过的,出具《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4.审核和发证。对已受理的业务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事项经许可后,申请人可获得由承办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对于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一次性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
全文条款表格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申办人必须具备以下全部申请条件:1.锅炉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2.锅炉设备由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其设备安全性能及能效指标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3.使用者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格;4.使用者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至少
申办人必须具备以下全部申请条件:1.气瓶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2.气瓶由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其安全性能及能效指标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3.使用者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格;4.使用者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至少包括以下制度:相关人员的职责,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提出申请:(1)具有法定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设备);(2)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合法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符合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3)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监督检验且检验
1)电梯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2)电梯设备由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安装、改造、维保,其安全性能及能效指标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3)使用者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格;4)使用者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至少包括以下制度:相关人员的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
一、南京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条件受理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二、南京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1、使用登记表(按台/套办理);2、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3、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4、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5、锅炉能效证明文件;6、《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气瓶
一、潍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外加电子版);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4、产品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按台套办理时必要,按单位办理时非必要);5、机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特种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身份的证明;(2)所使用特种设备是合法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原已办理了使用登记。二、办理材料适用于改造变更、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更名变更提供,按不同设备填写不同表格。适用于更名变更提供,使用管理人为单位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使用管理人为个人的(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
申请从事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地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申请许可时执行的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具体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及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
1.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 人员培训,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3.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3.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3特
1.设计和制造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的特种设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实施安全认可证制度。 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对锅炉制造厂的锅炉产品实行出厂监督检验制度。 监督检验工作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 锅炉制造厂应缴纳检验费。 )2.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 安
区一小电话:5811701报名地段范围:滨江路双号58—98号以东,东二街双号2—18号、玄真路25号、22号、侨苑街21号以北,侨苑街单号21—27号以西,明霞大道中单号35—43号以北,明霞大道中43号至笔架路45号以西,笔架路45号至滨江路98号以南。区二小电话:5818345报名地段范围:报名地段范围:清新大道9号至清四公路口以东,清和大道单号177-195号以南,清和大道177号至建设路
是可以的 请看第26条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111-2113第四章 复 审 第二十四条 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 自行或委托考试机构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申请复审时 持证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见附件B 1份);(二)《作业人员证》(原件);(三)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等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内容和学
1.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适用于具备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的医疗机构设置单位(人)。2.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执业登记),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办理材料有资质的机构出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有资质的机构
具有《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第一步:由租赁双方提交有关证明申请材料。第二步:审核通过后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5工作日六、办理机构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2004修订)第十三条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二、办理材料举办者盖章A4纸、举办者盖章需举办者盖章需举办者盖章签署单位公章制式表,举办者盖章需举办者盖章需会计师务所出具的需举办者盖章A4纸、举办者盖章需
1)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获证书的。2)被市卫生计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聘用。二、办理材料无。不含审核表上需贴的照片验原件,交复印件。市辖管区内具备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验原件,交复印件。拟聘用执业机构出具。取得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还需提交我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拟申请执业范围相适应的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出具
申请人已取得市卫生计生局核发的《医师执业证书》二、办理材料无。拟聘用执业机构出具的。验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无。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不含审核表上需贴的照片验原件,交复印件。拟聘用执业机构出具的。验原件,交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的,提供原执业证书已回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原注册主管部门出具的。军队原准予注册机关出具验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拟聘用执业
1、游泳池、救生设施、救生器材等设施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2013)2、有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2013)数量要求、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3、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二、办理材料1.交原件纸质版1份;2.填写清晰、准确,法定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2、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以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