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预告登记可以查封原产权人的产权证吗
已办理预告登记一般不可以查封原产权人的产权证。
由于这一制度是物权法继受域外制度而来,我国理论界缺乏系统成熟的研究,实务界在操作上存在陌生,使用过程中产生较多疑惑。
那么到底经预告登记后的不动产,是否可以进行查封、执行等问题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要具体分析:
不动产所有人(出售方)和买受方就不动产处分达成合意并办理预告登记后,不动产所有人涉诉作为被执行人,如原告方依法申请财产保全,并请求查封已经做了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原告申请能否获得支持呢?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该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若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2)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关于预告登记之效力,学界研究一般将其表述为权利保全效力、顺位保全效力及破产保护效力(或完全效力)。
预告登记均旨在限制不动产处分,并赋予预告登记权利人对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具备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预告登记成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制度,促成了一种即安全又公正的不动产交易内部秩序,极大地满足了经济发展对不动产交易的需求。
从享有权利的角度看,预告登记系为了保护交易人的利益,如果预告登记不能够对抗查封登记,则失去了其法律赋予的本意。因此,预告登记可以排斥所有权人的查封登记。
(3)若出售方的该债权人是新的买受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预告登记权利人可以对抗不动产权人的再处分行为,处分不动产不发生物权效力。
那么既然没有物权效力,因为新的买受方与出售方的纠纷,为何要查封该房屋,从而导致原买受人(预告登记权利人)不能取得产权呢。
若出售方因为其自身的债务,导致债权人起诉并来查封该房屋,笔者认为也是不能查封的,因为该普通债权是不能对抗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债权(要求取得物权的债权)。
查封是国家权力通过诉讼程序对私权的干预,最终目的仍是为了保护私权。既然都是为了保护私权所采取的措施,本应没有优劣之分,但预告登记后的债权请求权具有了区别于一般债权的特殊性质——物权的优先性,因而,预告登记对其有排除效力。
《民法典》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在之后的预告登记的法律规定中明确规定预告登记的房屋,法院不应该因出售方的债务而查封该房屋,但是法院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剩余的钱款,并且予以提存或支付到法院。
查封是国家权力通过诉讼程序对私权的干预,最终目的仍是为了保护私权。既然都是为了保护私权所采取的措施,但是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对其有排除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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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般不可以查封被执行人父母的账户。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不涉及其他人的财产。
我所有的房产都被她查封了,就是两个门面和一处房产,已经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现金和财产,去年因为还她的钱,变卖了住房,两个门面就一直在冻结当中,她说利益滚利息已经又到了四十万,所以一直不愿意解冻我的门面,所以这两个门面贷款出来才有钱归还,但是她不肯,一定要我先还钱,所以导致我这几年的资金链一直处于断裂的状态无法正常运行,也面临无法生存的问题了,所以想请问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可以申请让对方解冻呢
1、可以继承,但也只能在承包期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及第五十条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而且没有户口的例外规定,则说明可以继承,法律结论必须基于事实和法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
1、如果是欠款人将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因不该商铺的所有权仍然归欠款人所有,法院可以查封该商铺,但商铺的承租人仍可以在原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租赁使用。2、如果是欠款人向他人承租的商铺的,则因为欠款人只拥有租赁其他内商铺的使用权,盖商铺的所有权不归欠款人所有,法院不可以查封商铺,但法院可以对该商铺内应归欠款人所有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
关于法院可以查封离婚后的房产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法院是否有权查封离婚后房产,还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判断。如果双方在离婚后协议约定将房产分给另一方,且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这时如果是因为另一方的债务问题,法院就不可以对其房产进行查封。除非债务涉及到双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就有权要求将夫妻共同起诉,将夫妻共有的房子查封,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法律依据】《
已经做了网签备案,虽然还没办理正式的产权证,但是也是你的了,不能查封,即便是破产房子还是你的
一、可以查封债务人亲属的房产吗1.不可以2.债务具有相对性,即便是债务人的近亲属,也没有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所以法院不能查扣债务人亲属的财产和房产。二、查封法律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2.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
备案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行政手段。预告登记是法律手段,其效力在于排除、限制出卖人私自处分房屋。预告登记后,未经权利人同意,处分该房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是一种有效的维护权利方式。
房屋预告抵押登记有法律效力,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准物权,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办理预告登记程序备案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这一步都是由开发商必做的,具体没必要了解)准备办理预告资料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客户签字房开盖章)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首期款和维修基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送件取件将准备好的办理预告资料带到房管局,交予经办人,3-4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2条第2款第1项规定,已经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01条第1款规定的“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1997年《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构成逃税罪。2001年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与《刑法》相衔接,规定经税务机关通知
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房屋被查封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会给买房人造成巨大的损失。如何防止此种损失?预告登记是非常重要的措施。一、预告登记可以排除法院执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对被查封的办理了受让物权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受让人提出停止处分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符合物权登记条件,受让人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应予支持。”】
房产预告登记可以更名吗可以。可以申请撤销预告登记,然后再从新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指购房者买了开发商预售的商品房,订立预售合同后,为保证商品房建成并进行初始登记后,一定能得到房屋所有权,可以要求开发公司共同到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流程:(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4).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5).
可以的,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确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后将裁决书提交至当地社保局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
没有办理居住登记,可以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吗不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居住证。办理居住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
买房是否必须要办理预告登记 1、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由此可见,买卖房屋并不是必须非得办理预告登记。 2、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
可以起诉,物权法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如果你们的合同约定了开发商应当商品房预告登记,你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你们的合同没有约定开发商应当商品房预告登记,可以准备以下材料自行申请登记:(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等。
法律分析进行房产预告登记后,通常可以更名。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更名应与开发商协商一致撤销预告登记,申请新的预告登记。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即是否办理预告登记可以自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