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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办理后,可以叫当地派出所寄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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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办理后,可以叫当地派出所寄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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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办理身份证不是从户籍所在地寄过来。 如在异地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不用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只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即可。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如下:

1、异地补办身份证首先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

2、除了居住证还要有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准备好了之后,到当地派出所还要进行免冠正面照片的采集(照相),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

3、补办之前,让填写身份证挂失申请表(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的发证机关,就是发证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地址);

4、办理新版的身份证,办证人需采集左右手各一枚指纹,因特殊原因无法采集的,需说明原因,由工作人员记录;

5、办证人缴纳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工作人员开具《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

6、居民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为15天)后到指定发证地点,凭《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和原居民身份证(属换领的)领取证件;

7、也可以用邮政速递证件,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还应填写邮递信息,由邮政速递公司在10日后邮递至申领人指定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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