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欠款人将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因不该商铺的所有权仍然归欠款人所有,法院可以查封该商铺,但商铺的承租人仍可以在原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租赁使用。
2、如果是欠款人向他人承租的商铺的,则因为欠款人只拥有租赁其他内商铺的使用权,盖商铺的所有权不归欠款人所有,法院不可以查封商铺,但法院可以对该商铺内应归欠款人所有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1、如果是欠款人将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因不该商铺的所有权仍然归欠款人所有,法院可以查封该商铺,但商铺的承租人仍可以在原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租赁使用。2、如果是欠款人向他人承租的商铺的,则因为欠款人只拥有租赁其他内商铺的使用权,盖商铺的所有权不归欠款人所有,法院不可以查封商铺,但法院可以对该商铺内应归欠款人所有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
法院一般不可以查封被执行人父母的账户。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不涉及其他人的财产。
我所有的房产都被她查封了,就是两个门面和一处房产,已经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现金和财产,去年因为还她的钱,变卖了住房,两个门面就一直在冻结当中,她说利益滚利息已经又到了四十万,所以一直不愿意解冻我的门面,所以这两个门面贷款出来才有钱归还,但是她不肯,一定要我先还钱,所以导致我这几年的资金链一直处于断裂的状态无法正常运行,也面临无法生存的问题了,所以想请问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可以申请让对方解冻呢
1、欠钱不还可以依法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但是不可以冻结其他人的账户。2、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3、如果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亲属财产是欠款人恶意转移过户的,法院可以查封、冻结,但这个时候需要债权人提供证据,并且这些证据是确实充分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关于法院可以查封离婚后的房产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法院是否有权查封离婚后房产,还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判断。如果双方在离婚后协议约定将房产分给另一方,且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这时如果是因为另一方的债务问题,法院就不可以对其房产进行查封。除非债务涉及到双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就有权要求将夫妻共同起诉,将夫妻共有的房子查封,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法律依据】《
已经做了网签备案,虽然还没办理正式的产权证,但是也是你的了,不能查封,即便是破产房子还是你的
一、可以查封债务人亲属的房产吗1.不可以2.债务具有相对性,即便是债务人的近亲属,也没有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所以法院不能查扣债务人亲属的财产和房产。二、查封法律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2.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
已办理预告登记可以查封原产权人的产权证吗 已办理预告登记一般不可以查封原产权人的产权证。 由于这一制度是物权法继受域外制度而来,我国理论界缺乏系统成熟的研究,实务界在操作上存在陌生,使用过程中产生较多疑惑。那么到底经预告登记后的不动产,是否可以进行查封、执行等问题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要具体分析: 不动产所有人(出售方)和买受方就不动产处分达成合意并办理预告登记后,不动产所有人涉诉作为被执行人
不可以。因为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
借条上没有还款期限,你可以让他在一定时间内还款,但是对于诉讼,不仅需要借条,还需要打款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而查封房屋,这种措施在诉讼中是财产保全,法院一般不对明显超出涉案金额的财产进行保全,同时,保全时你也需要提供相应金额的财产作为担保。
父母犯罪不会影响孩子高考,但是会影响孩子今后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的政审,父母作为孩子的直系亲属有犯罪记录的,政审是不能通过的。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
购房合同是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购房合同上如果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再加一个的名字,需要再到房产部门申请加名。加名后双方共同对房产拥有所有权,对房产的份额可以协商确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社保是可以退保,但是社保里的钱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够取出来。目前我国针对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以下情形可以退保:1、外地农民工返乡;2、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4、参保人员死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
法律分析:可以,房产证上可以添加子女名字。子女一出生就有登记买房的民事权利,所以买房子可以写子女的名字。只是如子女未成年,他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办理过户手续,应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代他办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新生儿的医保可以这样报销:1、申报人准备好新生儿的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单、住院病历等相关材料;2、参保后新生儿住院的,凭无卡证明办理住院手续;3、在出院结算时,提交上述材料,使用医保结算系统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法律依据:新生儿的医保可以这样报销:1、申报人准备好新生儿的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单、住院病历等相关材料;2、参保后新生儿住院的,凭无卡证明办理住院手续;3、在出院结算时,提交上述材料,使
法律分析:新农合生孩子是可以报销的,报销比例与就医地点、生产方式等因素有关,比如某地新农合报销生孩子的比例为: (1)顺产新农合报销比例: 在乡镇级定点医院就医,一般可以定额补助300元;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时,一般定额补助450元。 (2)剖腹产新农合报销比例: 如果做了剖腹产手术,一般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 费用在2000元到7000元的部分按照45%的比例报销;费用超过7000元的部分
你好: 建议详询社保部门
法律分析:农村房屋在确权的时候是否可以写儿子名字,一般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假如儿子已经成年的话,那么农村房屋确权时就可以写儿子名字,假如儿子还没有成年的话,那么农村房屋确权时就不可以写儿子名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
人民法院是不可以执行全资子公司的财产的,但是可以执行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投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应当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孙子一般不能上学,房产证除爷爷的名字外一并包括父母产权信息的能上学。学校一般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的顺序录取,小孩上学需要具有对应区域的户口。 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