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风险提示:最高额抵押债权在财产被查封、扣押后债权的确定,是对抵押物被查封、扣押时债权人的债权确定,对于之后产生的债权不再享有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而并非该债权在该日起数额固定不变,因该债权产生的利息、罚息仍应按《最高额抵押合同》的约定享有优先受偿权。
建议抵押权人在设定最高额抵押之前,对抵押财产的权利限制状况做好充分的调查,确保抵押财产未被查封、扣押的前提下,再设定债权。
最高额抵押重复抵押如何处理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重复抵押,是指债务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别向数个债权人为抵押行为,致使该抵押物上有多个抵押权负担的抵押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
强制执行中债务清偿顺序如何确定,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笔者检索了相关司法案例,将有关主要观点汇总整理如下,以供参考。1、2009年5月18日前,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生效判决确定金钱债权按照“本息并还”原则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执监101号执行裁定书:(三)关于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执行依据确定金钱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何确定问题。申诉人主张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中一般债务利息
张静律师解答:仍按照原来的注册地址法院管辖。如下面这个案件,公司签订合同时注册地是在广州天河区,后面公司搬到了花都区,发生争议后,法院认为还是应该由天河区法院管辖。判决书节选:法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十三
一、浮动抵押和最高额抵押区别是什么 浮动抵押和最高额抵押区别是: 1.定义不同。动产浮动抵押权是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
我们所说的担保合同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一般需要承担的是连带责任。那么,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连带责任?最高额抵押合同的风险都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连带责任 抵押财产折价后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当事人,特意在合同里面约定连带责任,抵押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如下:1、最高额抵押权是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的担保,即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而一般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是已经发生的特定债权,且该债权是独立的而非连续债权。2、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抵押担保的范围虽然可以确定,但具体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一、个体工商户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3日第二次修正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其第一条第二款明确指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也明确指出:“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有哪些最高额抵押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它与一般抵押权的区别是:(1)最高额抵押权是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的担保,即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例:张某以一处房产为抵押
10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按照受害者所在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乘以相应的赔偿年限,10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基数肯定和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其次就是,致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残疾和75周岁以上的受害者残疾,赔偿标准肯定会有差异。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乘受诉法 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
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具有以下特征: (一)最高额抵押是限额抵押。设定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约定抵押财产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无论将来实际发生的债权如何增减变动,抵押权人只能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对抵押财产
对《最高额抵押合同》公证的一点看法 绵阳市司法局乔建钢 日前,我市一家金融机构向原办理《最高额抵押合同》公证的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经查,该公证处于2002年5月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办理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公证书,并赋予该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出具后,借款人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分三次借款1000万元,其中一笔借款400万元的还款期限已于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申请日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第26条规定,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交叉轮换使用劳动者的,根据现有证据难以查明劳动者实际工作状况的,参照以下原则处理:(1)订立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2)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以根据审判需要将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列为当事人,以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工作地点、工作内容
作者:曾华华,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核心成员,武汉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专家库成员本文主要探讨个体工商户是否属于法律上劳动关系的主体,以及在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一)个体工商户为其经营雇佣劳动者,双方之间建立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否受《劳动法》调整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不得超过年利率24%。没有约定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的规定,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常乐 [内容摘要]最高额抵押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抵押合同,为现今多数国家民法所承认。我国的《民法典》亦对最高额抵押合同作了规定。本文结合金融实务中的案例,浅析最高额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问题。 [关键词]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效力民事责任 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产生是经济发展的结果。由于交易往来的日益频繁,商业贸易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也随之增多。同一当事人之间在一段时间内连续发生同种债权债务
动产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竞合时,清偿顺位如何确定?伍倩云我们知道,关于动产担保物权竞合顺位规则在《民法典》和《九民纪要》中都有相关规定。当动产担保物权(即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留置权等)竞合时,如何确定它们之间的清偿顺位呢?一,动产抵押权与质权相互之间当动产抵押物与质权竞合时,原则上遵循“先来后到”的规则,先设立的,优先于后设立的。但是,上述规则也有例外的情况:(一)《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 规定
在事故统计工作中,死亡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但在事故处理中,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轻、重伤,按司法部2004.04.14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执行”。该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运用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检案实践经验,在归纳、衔接原《人体重
答:按照《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工资基数,应当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的计算方法是: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上年全年工资总额÷12,缴存基数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按照“工资总额档次与缴存住房公积金对照表”规定的额度填报。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
刑事案件中刑事审判的开端,就是刑事申诉。刑事申诉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有很多注意的规则。那么刑事申诉如何立案?审查的内容又是什么?刑事申诉的管辖如何确定?今日王海英律师为您解读刑事申诉、立案审查内容及刑事申诉的管辖有关问题。 一、刑事申诉的立案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王海英律师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法院收到申诉后需要登记并认真审阅。原审的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