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不得超过年利率24%。没有约定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的规定,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10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按照受害者所在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乘以相应的赔偿年限,10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基数肯定和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其次就是,致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残疾和75周岁以上的受害者残疾,赔偿标准肯定会有差异。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乘受诉法 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
一、欠付工程款利息法律规定怎么理解 欠付工程欠款利息法律规定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进行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
1、施工人同时起诉挂靠者和被挂靠者的,如果施工人对于挂靠事实不明知,由挂靠者与被挂靠者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如果施工人对于挂靠事实明知,首先由挂靠者承担责任,被挂靠者承担补充的民事责任。2、施工人只起诉被挂靠者的,被挂靠者对外应先行承担民事责任。在被挂靠者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内,被挂靠者对挂靠者享有追偿权。【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
作者:李军律师 上海欧瑞腾(合肥)律师事务所 我是律师,也是法院的特邀调解员,近期,我成功调解了一个建工合同纠纷。 案情梗概是某乡政府发包一项工程由某公司来做,工程依约完工,通过验收,但尚有部分工程尾款没有给付。某公司多次与乡政府交涉索要,未果,诉讼至法院。 在调解过程中,原告方情绪激动,控诉被告“……为了这十几万的工程尾款,公司去乡政府讨要,前前后后跑了不下于20趟,乡政府借故就是不给
我国工程建设是非常多的,工程建设一般是通过承包的方式施工的,承包方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施工并且通过验收后,发包人需要结算工程款,并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结算是有一定依据的。 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和标准的确定: 1、工程款结算的依据。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款的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由双方共同协商约定。 2、工程款结算标准。依据《关于审
1.实际施工人主张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欠付工程款连带责任的如何处理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承接工程后,又将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实际施工人主张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欠付工程款连带责任的,应区分情形处理: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分包或转包合同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挂靠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分包或转包合同的,挂靠人承担付款责任。2.挂靠人主张被挂靠人和发包人承担欠付工程款连带责任的如何处理
一、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1、《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对于逾期付款行为,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
律师观点分析1、案情简介2015年1月12日黄X签订《欠条》,该《欠条》载明“欠李X2013年某地产项目售楼部装修项目管理费总计45000元(3个月*15000),已支付10000元整,尚欠35000元。2015年至2017年间,黄X多次向李X还款共计8500元。李X于2019年3月30日、4月2日、4月21日短信多次要求黄X支付欠款,但黄X均未还款。2019年9月李X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X还欠
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和标准如何确定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总则说明1.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2.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2.3
律师观点分析挂靠施工如何追讨欠付工程款一、案情简介西安某大桥由某集团公司作为总包方承建,该集团公司将水秀工程专业分包给深圳某公司。2019年初,深圳某公司将该水秀工程的劳务扩大分包给了李某,李某为了开具发票方便,借用西安某公司的资质与深圳某公司签订合同。李某完成施工后,深圳某公司以某集团公司未付款为由迟延付款至今。2021年4月,李某委托律师,将深圳某公司、西安某公司、某集团公司起诉至西安市灞桥区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和返还借款。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和还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虽然约定了,却约定得不明确,首先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据以上原则仍不能确定,借款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还款:一、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即利息在合同期间届满时和本金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
强制执行中债务清偿顺序如何确定,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笔者检索了相关司法案例,将有关主要观点汇总整理如下,以供参考。1、2009年5月18日前,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生效判决确定金钱债权按照“本息并还”原则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执监101号执行裁定书:(三)关于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执行依据确定金钱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何确定问题。申诉人主张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中一般债务利息
张静律师解答:仍按照原来的注册地址法院管辖。如下面这个案件,公司签订合同时注册地是在广州天河区,后面公司搬到了花都区,发生争议后,法院认为还是应该由天河区法院管辖。判决书节选:法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十三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低保户的标准:(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
1、误工费计算天数依据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
灵活就业人员开始缴纳度养老保险费。在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原唐山市社保局个体缴费大厅)办理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签订了缴费协议),并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持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存折或银行卡(建-行或农-行)到就近银行网点预存本年度养老保险费及代理费。参保人员可选择7月10日前一次性存足全年养老保险费及代理费,也可选择一年分两次缴费:7月10日前存足1至6月的养老保险费,12月10日前存足7至12月养老保险
律师解答老人法定的赡养费标准为2000元。但是实际上的赡养费要根据赡养人的收入水平和当地的消费水平来定的。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一、个体工商户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