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为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牺牲、病故证明书的规范化管理,我部统一印制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故证明书》。
经研究,决定从199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有关具体事宜请与民政部优抚司联系。附件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统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 证明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故证明书》式样的通知 (民办函〔1995〕69号 1995年4月6日) 中共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办事机构、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长期以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牺牲、病故后,一直使用六十年代设计的革命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病故证明书。
1981年虽对证明书的内容作了一些修改,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这种证明书从内容到形式仍显陈旧、落后,且不便保存。为此,我们重新设计了证明书的式样,对证明书的内容作了必要的改动。
新的因公牺牲、病故证明书规格30×20厘米,采用人造革折叠封皮,上印烫金国徽和字样,内装彩色胶印证明书。该证明书庄重、大方,便于家属保存。
今后,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故证明书》将统一格式。有关具体事宜请与民政部优抚司联系。
联系人:祝欣越,电话:5135544转3402、3403
备注:
最近更新:2019.06.24
山东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部分军队退休干部军龄问题的请示》(鲁民函[2000]186号)收悉。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军队干部退休生活费的通知》(国发[1987]86号)和民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调整离退休费的通知》([1991]后财字第52号)等文件精神,经商总政治部干部部同意,现对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军龄计算问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伤残抚恤人员档案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1-06 颁布日期:2012-01-06 文号:民办函[2012]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的答复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99-11-19 颁布日期:1999-11-19 文号:民办函[1999]10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3-27 颁布日期:2012-03-27 文号:民办发[2012]1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04-13 颁布日期:1999-04-13 文号:厅办发[1999]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下发沿海和内陆边境水域渔业执法人员制服供应办法》、《内陆水域渔业执法人员制服供应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6-07-22 颁布日期:1996-07-22 文号:农渔发[1996]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的指导意见省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供办案时参考。如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民一庭或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迟实施《大豆油》、《花生油》国家标准以及明确食用植物油标签中“原产国”标注方式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4-06-04 颁布日期:2004-06-04 文号:国标委农轻[2004]5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的基本特征为,抚恤金不纳税、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抚恤金一般不作为遗产。抚恤金发放标准的确定如下: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2、按照劳动和
律师解答警察因公牺牲抚恤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获得荣誉称号和立功的人民警察死亡后,按以下比例增发:立三等功的,增发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一等功的,增发25%;其他。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和警衔津贴),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
1、公务人员因公受伤后,符合因公受伤条件的,享受公伤待遇,费用由国家负担。2、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3、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
因公殉职和因公牺牲的区别主要是含义不同,领取的抚恤金额也是不一样的。因公殉职主要是当事人在履行职务的时候牺牲,可是,法律上因公牺牲主要是针对那些为了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慷慨赴死献出生命的这种行为,所以,因公牺牲的抚恤金要高于因公殉职的抚恤金。
这两者从法律的角度看区别基本不大。但单从牺牲与殉职方面看,还是有区别的。牺牲指为正义事业舍弃自己的生命,因而放弃或损害到自己的生命;而殉职是指因公而不幸牺牲,属狭义。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这一条文中所禁止的内容,就是日常建设工程类案件常见的概念——挂靠的含义。简单来说,挂靠就是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单位的名义实际承包工程并施工。法律之所以禁止挂靠行为
军人因公牺牲的情形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1、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2、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3、因患职业病死亡的;4、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5、其他因公死亡的。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军人因公牺牲的
你因公受伤,为工伤,你先申请工伤认定丶工伤伤残鉴定,看是否构成工伤十级,如构成工伤十级,8万左右。
司法部关于启用新式样《律师资格证书》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5-09-20 颁布日期:1995-09-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制止擅自统一着装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88-09-12 颁布日期:1988-09-12 文号:国办发[1988]5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86-04-19 颁布日期:1986-04-19 文号:国办发[1986]2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1-07-01 颁布日期:2012-01-20 文号:民办发[2012]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