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的答复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99-11-19 颁布日期:1999-11-19 文号:民办函[1999]10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
劳动人事部计划劳动力局关于印发十三个地区解决六十年代初期精简职工遗留问题的政策规定资料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4-12-16 颁布日期:1984-12-16 文号:劳人计局[1984]4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60年代下放精简人员丧葬费去世后由国家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最新标准为: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80个月;因公死亡的补40个月;病故的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具体标准各地不同,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离退休费的,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不过有的地方为了推行殡改,规定亡者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
是有条件的发放,而不是任何一个退伍军人都发放。1、补贴人员:60岁以上,退伍后没有由国家安置工作的农村籍,没有固定收入的人员。2、《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0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发布的法律法规。该《条例》分总则、移交和接收、安置、保险关系的接续、法律责任、附则5章53条,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
你好,建议咨询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工作人员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两部分。它们的适用人员范围主要为分配到地方企事业单位的部队干部和当地政府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地方工作后,他们需要按照安置地人社部们规定的一般社会保险要求继续进行相关费用的缴纳。缴纳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到60岁之后就按月领取养老金。军人退役后的相关手续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交接和衔接。
每年的标注略有不一,请前往专门网站进行查询。一、退伍军人补贴标准1、红军退伍军人红军退伍军人一般是战争岁月走过来的老兵,为了祖国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国家对他们非常重视,红军退伍军人每人每年可以领取五万元左右的补助。2、残疾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造成残疾的军人,根据不同级别登记给予相应补助。一般退伍军人补贴标准是1200元/月,若是带伤病回家的退役军人每个月会多加550元,若曾是部队参战人员每个人可得到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3、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4、《中华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伤残抚恤人员档案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1-06 颁布日期:2012-01-06 文号:民办函[2012]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6]渝高法行示字第14号《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2条等有关规定,离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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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交社保: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正式启用统一式样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故证明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宣布废止《国家教委关于在九十年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实施意见》等规章、文件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7-04-30 颁布日期:2007-04-30 文号:教政法函[2007]1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3-27 颁布日期:2012-03-27 文号:民办发[2012]1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1-07-01 颁布日期:2012-01-20 文号:民办发[2012]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04-13 颁布日期:1999-04-13 文号:厅办发[1999]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你们的收养法律关系找出一些证据是可以证明的如果能证明你们是收养关系你当然是有继承权的
当事人可以领失业保险金。但是得满足一定的条件: 1、离职原因非本人意愿,不能是个人原因; 2、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已经年满一年; 3、已经在社保登记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