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998年12月,原告高某进入被告某单位处工作。2018年1月1日签订最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0年1月22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告与被告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2020年1月31日生效),2020年1月31日原告与被告解除了劳动关系。
直至此时原告在被告处已经工作21.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的规定。2019年度原告应享受年休假15天,实际享受0天。
2020年应享受年休假1天,实际享受0天。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原告认为被告应支付原告未休年休假报酬共计18000元。
本案关键点为:2020年1月22日,原告作为乙方,被告作为甲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甲乙双方确认劳动关系于2020年1月31日解除;
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结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各类离职手续后,向该员工制服经济补偿314156.50元;员工收到上述款项后,确认双方已结清该员工在职期间甲方可预见的应当支付给该员工的所有款项(按照甲方相关制度应付而未付的除外),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纠纷,乙方承诺不再就劳动关系等各项内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后原被告双方办理了离职的各种手续,且被告将上述约定的314156.50元在扣除个人所得税后支付至原告账户。
据此,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原被告签订的涉案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及后续履行协议的情况,可以认定原被告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协商解除,并就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的相关费用达成了一致意见。
原告称其提起涉案诉讼请求的依据为涉案协议括号里的内容“按照甲方相关制度应付而未付的除外”,但原告并未举证证明其主张的未休年休假工资属于按照甲方相关制度应付而未付的内容。
法院最终依法驳回了原告高某的诉讼请求。
点评:员工与单位就离职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一次性补偿协议后,若协议中约定有“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纠纷,乙方承诺不再就劳动关系等各项内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等类似内容的,即使未休年休假工资没有发放,但根据协议能够确定未休年休假工资包含在一次性补偿中或者员工自愿放弃相应权利的,则重新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不能得到支持。
故,离职协议内容的约定尤为重要,成为员工能否要求相应款项的焦点所在。
应届毕业生如果拿到毕业证的,能够签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可以依法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未拿到毕业证的,由于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不能与单位签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
辞退临时工的补偿标准:如果单位无过错性辞退该临时工等情形的,要支付给其半个月的工资补偿,因为临时工一般是指在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职工。如果该临时工是非全日制的职工,则单位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
需要看下具体协议内容,按照协议进行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三个月内如果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并支付6个月竞业限制补偿金。
你好,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处理
三方协议的解约方式为协商一致解除。学生提出解约后,学校的就业中心按照学生出具原签约企业的解约函或寄回三方协议。学校重新给学生一份新的三方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果没有就业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从业人员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不需交违约金。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方面,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对个人来说,签了三方协议,持报到证到就业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开始计算工龄,就业单位可以给个人缴纳各项保险,并在就业单位当地落户。就接收单位而言,企业与个人签订三方协议,也就意味着
签订了补偿协议,房屋就可以随意拆除了,法院:强拆违法!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纠纷,当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之后,被拆迁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并且拒绝腾退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被拆迁方便开始强制拆除房屋,并且声称签订了补偿协议,房子就可以随意拆除。那么,在法律上是不是只要被拆迁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房子就可以随意拆除了?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下安徽高院的相关案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农村,很多老百姓在面临征收的时候,可以发现更多的是由村委会来做征收工作,甚至有的地方老百姓签订的补偿协议都是和村委会签订的,我们都知道征收的主体是县级以上政府的行为,那么,究竟老百姓和村委会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呢?村委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究竟着扮演着什么角色?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的,应根据被征收土地的性质、征地面积等,根据规定报由国务
在征地拆迁实践当中,没有征地批文就来征收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对于征地批文可能没有什么概念,不是太关心,把主要注意力放在了补偿协议和补偿款上。但是拆迁律师必须提醒这样的被征收人,征地批文会从源头上影响您的补偿款。如果把征地拆迁比如一个产业流程,那么征地批文属于这个产业的上游,而补偿协议和补偿款反而属于下游了。如果征地批文都没有,那么就意味着整个征地拆迁项目的合法性存疑,不合法的拆迁项目,您还能
单位一般不能为在读的研究生缴纳五险一金,因为研究生在校期间不属于已就业状态,不具备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不过,如果你的单位与你签订的是实习合同,那么单位可能可以为你缴纳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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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至十级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用工单位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社保中心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助金。当前社保中心对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均要求用工单位盖章。用工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往往要求劳动者先签订免责协议,再为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此种免责协议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吗什么情况
已经签了离职协议可以要求赔偿。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签了离职单,也可以要求赔偿。看公司是否按照劳动合同发的要求,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如果不足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已经签订离职协议,并就离职补偿达成一致,且明确表示放弃其他权利,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的,劳动者虽然可以申请仲裁,但可能要面临败诉的结果。既然已经签了离职协议,说明双方已经过协商,已承认协议上的内容,除非协议存在违
问:公司没有支付或拖欠年休假工资,员工是否可以被迫解除?(广东地区)答:不可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12年就有文件明确,劳动者不可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发放年休假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年休假工资或高温津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
吴先生向张女士借款200余万元,期满后吴先生并未还款。后张女士发现吴先生、王女士夫妻二人已经协议离婚,吴先生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分给了王女士。张女士认为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损害自己的债权,将吴先生、王女士夫妻二人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原告张女士诉称,吴先生与王女士是夫妻关系。吴先生于2011年向张女士借款200余万元,上述借款交付后,吴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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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诉请的仲裁时效期间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从应休年休假年度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允许跨年度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的,请求权时效顺延至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从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