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骑行方便
成为了很多人的代步工具
一些家长也会默许孩子
独自骑电动车上路
那么
未成年人骑电动车违法吗?
发生事故谁来担责?
基本案情
小小出生于2008年,2013年小小父母协议离婚,小小由其父亲抚养。2022年1月11日小小(未满16周岁)驾驶二轮电动车与驾驶二轮电动车的小明相撞,致小明受伤。
交警部门认定:小小未满16周岁驾驶二轮电动车上路行驶,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小明驾驶二轮电动车上路行驶,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2022年1-3月小明花费大量医疗费,被鉴定为十级伤残。2022年4月小明将小小及其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0000元。
2022年4月小明诉称,本次事故造成原告伤残、电动车损坏,三被告仅支付6000元医疗费,其他费用一直没有赔偿。
2022年4月三被告辩称,是小明碰撞的小小,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
此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小小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小明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采信。
三被告辩称是小明碰撞的小小,未提供有效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被告小小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因此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19余万元,综合分析,法院酌定依法由被告小小及其父母三人按70%的比例予以赔偿,计款13余万元。
扣除小小其父亲已支付原告的6000元,还应赔偿12余万元。原告要求赔偿营养费、财产损失未提供相应证据,不予支持。
法院最终判决:
一、三被告赔偿原告小明因此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交通费、鉴定费计款12余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小明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解读
本案在审理中需要厘清的问题:
一、本案中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作为定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本案中,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通过对现场勘验、检查、情况调查、调取监控录像以及相关证据的分析判断,对该起交通事故的事实、成因以及各方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责任认定,是客观公正的。
三被告提出“是原告碰撞的被告”,既未提交证据证实,亦与交警部门认定的事实不符,因此对该抗辩理由,法院不予支持。
二、三被告在本案中应如何承担责任。因被告小小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其监护人(小小的父母)承担。虽小小父母已离婚,小小随其父生活,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因此,根据被告小小在本次事故中所负主要责任,法院酌定由三被告按7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文中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道路路况更为复杂。未成年人对危险的反应能力及应对能力较弱,作为父母要履行好监护责任,不要让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路,不要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一定要做好孩子的出行安全教育工作,避免孩子因在上路骑行时追逐打闹、乱闯红灯、随意拐弯、车速太快刹不住车等造成交通事故。
需要指出的是,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作为父母,遇到类似的孩子骑车撞到人的交通事故,不要推脱责任,应与受害方及时有效沟通表示歉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尽快解决问题,给孩子起到好的表率作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来源:菏泽中院、单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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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如果对交通责任划分不服,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在责任认定书出具三日内提起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责任划分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不可以单独起诉法人。应当起诉幼儿园!《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快递企业采用特许加盟经营模式,总公司将特许经营权授权给各支公司经营,各支公司又将特许经营权授予次加盟分部,次加盟分部又承包给快递个体人,快递个体人再雇佣快递员进行配送。那么,在这种模式下。快递员送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对外由被特许人承担赔偿责任,内部承包人不承担对外赔偿责任快递员送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对外由被特许人承担赔偿责任,内部承包人不承担对外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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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发生赔付纠纷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员工赔付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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