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如何计付
1、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是以二审判决的时间计算的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延迟履行义务会带来哪些后果
执行人迟延履行义务的后果可分两种:1、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是给予金钱的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是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延迟履行金。
如果迟延履行已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应由被执行人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受到的损失;
如果没有造成损失,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利息和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是以二审判决的时间计算的。首先,在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的情况下,案件的生效裁判只能是二审裁判,而不可能是一审判决。换言之,从纠纷产生到法院作出生效的二审判决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直处于未确定状态。所以,这段期间的债务利息应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付。其次,从财产占有和受益的角度看,不仅在判决生效之前,而且在实际执行之前,权利人的权利仍处于
1、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是加倍计算的。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3、根据
1、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是加倍计算的。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3、根据
一、问题的提出 案例: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向原告借款10万元,约定月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借期6个月。到期后被告未返还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原告甲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乙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返还原告甲某借款1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从借款之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如被告乙某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
“审判易,执行难”,为解决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现在选择朋友们关心的5个重点进行推送。重点一 “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有什么区别?如何计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案情]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垦利县支行。被告:某公司。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垦利县支行与被告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协议:被告某公司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垦利县支行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33603.75元(利息算至二OO四年五月二十日),本息合计133603.75元,于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向原告一次性还清;自二OO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至被告付款之日的新生利息,按中国人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确定 关于起算时间 1、迟延履行利息的起始时间。 一是执行依据有明确规定给付期限的,应从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计算至执行中实际履行之日止,被执行人只要将执行款项交到法院或汇入法院指定的帐户内,即视为实际履行。 二是执行依据未明确规定给付期限的,应以执行依据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2、迟延履行利息的其他期间。 一是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的原因,而致案件暂缓执行或
一、迟延履行利息适用的提出 由谁申请或需不需要申请等问题,应根据执行依据不同和申请人的主观意愿区别对待,法院执行机构持当事人申请与依职权采取相结合原则,以促进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因为《民诉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迟延履行利息接受者是执行案件的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所以区分情形处理。 1、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通常是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以及该《解释》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答记者问环节中,提到“《解释》规定,基数不包含迟延履行期间开始前的一般债务利息。因为,在多
《解释》施行后,明确将迟延履行利息分为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债务利息,被执行人在此前已部分清偿的债务,依照《解释》规定应采用先本后息的清偿顺序原则在本金中扣除,故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的基数(即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未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借款本金-部分清偿债务。 案情介绍: 一、1993年5月,孙某向信用社借款150万,月利率12.6‰,借期一年。12月,孙某再次向信用社借款250万元
如何计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我们知道,法院判决中经常会有这样一句话,“如未按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履行相应债务,则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那么这个债务利息如何计算了?来看相应的司法解释2014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4〕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一、买卖合同未约定利息,合法吗?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的利息的,债务人不需要支付欠款利
执行利息详解||在给付金钱义务的判决书中,如何计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原创 与君说法 与君说法 今天执行利息详解||在给付金钱义务的判决书中,如何计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在给付金钱义务的民事判决书中,法院会在判决书结束部分都有这么一段话:“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下列情况计算: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按法院判决数额的债务约定利息的两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含判决确定的基本利息);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区分为一般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利息两部分:判决利息按判决确定的利率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迟延履行利息计算的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
2009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确定: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一、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应当包括本金和双方的约定利息,本金和约定利息之和则是确定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基数
已判决利息的不能再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可能大家都曾经注意到,往往在法院民事判决书的末尾,有这么一段话:“如果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那么,在当前“老赖”横行的情况下,如何正确计算这部分的债务利息,才能让大家历经辛苦才得到的生效判决得以正确执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下面律师将作出解答:目前,关于这部分内容的理解,很多人存在较大的认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笔者在办理房产纠纷、公司股权纠纷等债权、债务纠纷过程中,当事人经常咨询“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迟延履行期间被执行人承担两种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具体计算方法需根据如下法律规定确定:1、《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2、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3、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