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发表在《新民晚报》2021.6.4第23版,
享受过福利分房能分征收补偿?
房产动迁
段先生父亲承租的公房被征收了。段先生户口虽登记在该房屋内,但因曾经享受过福利分房,对自己是否能分得征收补偿利益,段先生心里一点谱都没有。
一次偶然的咨询后,他决定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并最终得以胜诉。
段先生和段女士为同胞兄妹,其父母在上海有一套承租公房,登记使用面积为76平方米,房屋承租人为段先生的父亲。段先生兄妹二人在系争房屋出生长大。
段先生的母亲于1980年亡故。1984年4月,段先生在其本人单位分得了一套面积为42.6平方米的福利公房,其和妻子、儿子为房屋受配人。
1994年,段先生将该公房购买成产权房,产权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分房时,段先生的户口从系争房屋迁入福利房内。1987年,段女士和胡某结婚,次年生有一子。
1990年4月,段女士的户口从系争房屋迁入胡某家的公房内。1992年2月,胡某家的公房被拆迁,段女士一家三口被作为动迁安置人享受了拆迁安置,其一家三口分得了一套46平方米的动迁安置公房。
2001年,段女士家庭将动迁安置的公房购买成产权房,产权登记在胡某一人名下。因长期感情不睦,段某和胡某于2003年3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由胡某抚养,段某放弃了夫妻共有产权的房产份额。
2003年5月,段女士的户口迁回系争房屋,之后段女士在系争房屋居住,直至房屋征收。2003年7月,段先生的户口迁入系争房屋,之后段先生未有在系争房屋实际居住。
2004年10月,段先生的父亲因病去世,之后系争房屋的承租人未有变更。
2020年2月,系争房屋所在地块被纳入征收范围,同年3月26日,段女士代表该户和征收单位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拟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共计1160万余元。
在协商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时,段女士一直坚称自己户口在系争房屋内且实际居住,他处无房,认为段先生享受过公房动迁福利,房屋征收补偿款应归属于自己所有。
段先生找到了我们咨询。我们给他梳理分析本案,认为系争房屋的征收补偿利益应当在段女士和段先生之间分配,且征收补偿款原则上应当在二人之间均等分割。
首先,段先生和段女士均不是系争房屋同住人。段先生和段女士二人户口虽登记在系争房屋内,但二人享受过福利分房或公房动迁福利,从二人的福利房屋或享受动迁安置的具体情况看,均达到了当时的住房解困标准。
根据上海市公房征收补偿的相关政策规定,二人均不符合系争房屋同住人地位的要求,应当排除房屋同住人地位。段女士已享受过公房动迁福利,其离婚时放弃房屋产权份额的行为并不影响其享受过公房动迁福利的认定,其在系争房屋居住的事实无法改变其本人的非同住人地位。
其次,户口在册人员均不符合同住人地位的情况下,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应当在本户户籍在册人员之间分配。
后段先生委托我们代理起诉维权。案件的走向和判决结果符合我们之前的分析和预测。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鉴于原被告双方均享有福利分房的情况,本案无需再对同住人做出具体认定。
系争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应当在户口在册人员之间分配,考虑系争房屋来源、户口在册情况、房屋居住情况、补偿款数额等酌定判决原告分得征收补偿款560万元。
案件以原告的胜诉而告终。
上海方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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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迎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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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发表在《新民晚报》2022.01.28第23版点击链接查看原文https://paper.xinmin.cn/html/xmwb/2022-01-28/23/128700.html同时欢迎关注本所(征收动迁)公众号:征收动迁韩迎春律师团队(Fanro-FangChan) 他享受过福利分房,还能分征收补偿利益? 沈先生的母亲承租的公房被征收了。因协商分割征收补偿利益不成,沈先生的弟弟沈某一纸
基本概况2018年11月初,位于杨树浦路的公租房遇到动迁,原承租人已经去世,一直未变更承租人,因此,动迁组根据政策协商指定了其中一位户籍在册人员作为承租人,作为代表与征收动迁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公租房面积21.3平方米,户籍在册6人,三块转加上其他各类补贴、奖励共计380多万人民币。因为,新承租人认为其他同住人均已享受过其他福利分房待遇,根据上海动迁政策,不应当享受本次动迁待遇,因此,动迁利益内
所谓增配,是指因原公房面积狭小居住困难,原公房受配人单位综合考虑在户人口及原住房与增配后房屋面积的基础上,增加分配,其是原住房分配的延续,增配与原始分配有本质区别。司法实践中,原住房在户人员与增配房屋在户人员对于两边房屋居住权共享已成共识。但如家庭内部已就分别居住达成约定,法院不再另外调整。根据上海市高院相关研讨会综述“在涉及公房拆迁中的共同居住人认定时,对他处有房的解释,限定为福利性分房(增配除
无论是公房征收补偿还是置换补偿,都是对公房承租人、同住人丧失公房居住使用权利的补偿,因此有权享受置换利益的主体与征收情况下并无二致,即房屋承租人、同住人以及居住困难户。其中,同住人的认定一般需要满足户籍在征收房屋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及无福利分房三个条件。在私房动迁中,非产权人获得托底保障是否会影响同住人的认定呢?本文主要就该问题展开论述。&nb
律师观点分析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并将福利分房出售,能否再次享受公房动迁利益【裁判要点】公房动迁时,户籍在册人员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并购买产权,即便购买福利房的产权后,又将福利房屋出售,亦不能改变享受过住房福利的事实,即便曾于系争房屋征收前居住过系争房屋,也不符合系争房屋同住人条件,无权分得系争房屋的征收利益。 【基本案情】张某某、高某1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依法分割上海市XX路XXX弄XXX号房屋(
认定享受过福利分房的方式是到房管局查询。不管是房改房,福利房或者商品房,房管局都能够调到相关的交易。在房管局的房屋使用记录方面就会有登记,而且福利分房就会确认在你的名下,显示的是福利的性质。
律师解答可以通过房管局的福利房使用记录来认定当事人享受过福利分房。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在房管局的房屋使用记录方面就会有登记,而且福利分房会确认在本人名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
到房管局就能够查到你的名下有没有房,不管是房改房,福利房或者商品房,都能够调到相关的交易,所以直接到房管局去查询原始的记录,就能够了解到底有没有。在房管局的房屋使用记录方面就会有登记,而且福利分房就会确认在你的名下,显示的是福利的性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
国企职工未享受福利住房有什么补偿1、1998年12月1号后全面取消福利分房,98年12月1号参加工作的人按月拿房帖,98年之前的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可以享受一次性货币补贴。福利分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特有的一种房屋分配形式。2、在市场经济中,房屋是具有价值的,人们需要用货币去购买,交换。1998年起国家已经取消了福利分房政策,现在已经很少还有企业采取福利分房了,取而代之的是住房公积
你好,律师对此方面并不精通,但律师认为该案已过时效,建议放弃。
最高法:有过福利分房,遇到拆迁就不能获得安置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应当先补偿,后征收,但是实践中征收方总是无所不用其极的不给被征收方安置补偿。案件概述张女士结婚后户口迁至某市某村并一直务农,其爱人90年代购买职工福利房。后来将该房屋转让。后来,区政府公布《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张女士位于村内的房屋在征收范围之内。方案规定安置对象的范围,仅为原籍村民。但区政府认为其并非原籍村
本案例发表在《新民晚报》2021.10.29第22版, 这位知青子女为何不能获征收补偿款?韩迎春赵先生居住的房屋征收了,其外甥女杨某的户口登记在该房屋内。杨某原为知青子女回沪身份,因协商分割征收补偿利益不成,杨某一纸诉状把舅舅赵先生告上了法院。杨某本以为十拿九稳能胜诉的官司,最终却一无所获。 赵先生和赵女士为同胞兄妹关系。二人的父母在上海有一套承租公房(以下简称系争房屋),房屋承租人为父亲。父亲
法律分析:不能。如果是刑事处罚的案底,孩子去当兵,政审是很难通过的。直系亲属被刑事处罚,会影响到直系亲属当兵。子女参军除非有特殊的军队缺少的技能,如果是治安行政处罚,则不会影响亲属当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
一个儿子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分户的。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不过,想要分户的,具体还是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进
有酒驾记录,但符合条件也是能开滴滴的。开滴滴的要求有:交通违法记录、重大责任事故筛查,申请人1年内有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或3年内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不予准入。有过酒驾情节不严重的,并且过了规定不允许时间段的可以成为滴滴司机。
户口迁出还有补偿款。当事人拥有原户籍地的原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享有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户口迁出不影响享有补偿款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
个人未婚能分户。 公民没有结婚,若需要办理家庭分户,是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资料到当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分户手续的,非婚姻办理分户是要求提供2个以上有效的房产证明资料才可以申请办理。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
一个儿子想分户也是可以的,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在征得户主的和户口本上其他人员的同意以后,就可以带上相关的材料证明,前往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分户的户口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
一个儿子想分户也是可以的,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在征得户主的和户口本上其他人员的同意以后,就可以带上相关的材料证明,前往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分户的户口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
在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政策的前提下,没有结婚也可以办理单独立户: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