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况
2018年11月初,位于杨树浦路的公租房遇到动迁,原承租人已经去世,一直未变更承租人,因此,动迁组根据政策协商指定了其中一位户籍在册人员作为承租人,作为代表与征收动迁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公租房面积21.3平方米,户籍在册6人,三块转加上其他各类补贴、奖励共计380多万人民币。因为,新承租人认为其他同住人均已享受过其他福利分房待遇,根据上海动迁政策,不应当享受本次动迁待遇,因此,动迁利益内部分配达不成一致,酿制诉争。
律师分析
本律师接受其他同住人委托后,询问了详细情况,公租房原系各方父母承租,自小各方便生活居住在内,直至结婚等原因搬出。
新承租人与其他同住人也均享受过国家福利分房待遇,按照上海法院裁判规则和动迁政策来说,都不符合享受本次动迁利益的条件,但作为公房承租人可以例外享受。
但是,毕竟公租房是老一辈人遗留下来的财富,在各方都已有其他福利分房待遇的情况下,按照公平原则,新承租人也不应当独享本次动迁利益。
因此,据初步分析,其他同住人也可适当享受部分动迁利益。
法院判决
该案经杨浦法院初审,后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在各方均享受过其他福利分房待遇的情况下,各方均应认定为共同居住人,新承租人可适当多分,最终法院判决新承租人应当向其他同住人支付290万元。
留用察看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一、处分和处罚哪个更严重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有:(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
所谓增配,是指因原公房面积狭小居住困难,原公房受配人单位综合考虑在户人口及原住房与增配后房屋面积的基础上,增加分配,其是原住房分配的延续,增配与原始分配有本质区别。司法实践中,原住房在户人员与增配房屋在户人员对于两边房屋居住权共享已成共识。但如家庭内部已就分别居住达成约定,法院不再另外调整。根据上海市高院相关研讨会综述“在涉及公房拆迁中的共同居住人认定时,对他处有房的解释,限定为福利性分房(增配除
无论是公房征收补偿还是置换补偿,都是对公房承租人、同住人丧失公房居住使用权利的补偿,因此有权享受置换利益的主体与征收情况下并无二致,即房屋承租人、同住人以及居住困难户。其中,同住人的认定一般需要满足户籍在征收房屋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及无福利分房三个条件。在私房动迁中,非产权人获得托底保障是否会影响同住人的认定呢?本文主要就该问题展开论述。&nb
律师观点分析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并将福利分房出售,能否再次享受公房动迁利益【裁判要点】公房动迁时,户籍在册人员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并购买产权,即便购买福利房的产权后,又将福利房屋出售,亦不能改变享受过住房福利的事实,即便曾于系争房屋征收前居住过系争房屋,也不符合系争房屋同住人条件,无权分得系争房屋的征收利益。 【基本案情】张某某、高某1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依法分割上海市XX路XXX弄XXX号房屋(
本案例发表在《新民晚报》2022.01.28第23版点击链接查看原文https://paper.xinmin.cn/html/xmwb/2022-01-28/23/128700.html同时欢迎关注本所(征收动迁)公众号:征收动迁韩迎春律师团队(Fanro-FangChan) 他享受过福利分房,还能分征收补偿利益? 沈先生的母亲承租的公房被征收了。因协商分割征收补偿利益不成,沈先生的弟弟沈某一纸
您好,报警人撤诉了之后不一定会有刑事责任,因为如果属于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追究民事责任,不影响对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由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对于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可以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赔偿,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赔偿,也可以选择放弃赔偿要求。《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
到房管局就能够查到你的名下有没有房,不管是房改房,福利房或者商品房,都能够调到相关的交易,所以直接到房管局去查询原始的记录,就能够了解到底有没有。在房管局的房屋使用记录方面就会有登记,而且福利分房就会确认在你的名下,显示的是福利的性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
国企职工未享受福利住房有什么补偿1、1998年12月1号后全面取消福利分房,98年12月1号参加工作的人按月拿房帖,98年之前的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可以享受一次性货币补贴。福利分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特有的一种房屋分配形式。2、在市场经济中,房屋是具有价值的,人们需要用货币去购买,交换。1998年起国家已经取消了福利分房政策,现在已经很少还有企业采取福利分房了,取而代之的是住房公积
本案例发表在《新民晚报》2021.6.4第23版, 享受过福利分房能分征收补偿?房产动迁 段先生父亲承租的公房被征收了。段先生户口虽登记在该房屋内,但因曾经享受过福利分房,对自己是否能分得征收补偿利益,段先生心里一点谱都没有。一次偶然的咨询后,他决定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并最终得以胜诉。 段先生和段女士为同胞兄妹,其父母在上海有一套承租公房,登记使用面积为76平方米,房屋承租人为段先生的父亲。段先生兄
每个地方对于落户问题都会做出相关的政策。所以,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手续需要结合地方的落户政策来确定。一般情况下,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相关手续具体如下:1、需要准备的材料:身份证明、户口簿、子女申请、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父母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2、子女即被投靠人携带上述材料以及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申请;3、迁入地派出所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
认定享受过福利分房的方式是到房管局查询。不管是房改房,福利房或者商品房,房管局都能够调到相关的交易。在房管局的房屋使用记录方面就会有登记,而且福利分房就会确认在你的名下,显示的是福利的性质。
律师解答可以通过房管局的福利房使用记录来认定当事人享受过福利分房。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在房管局的房屋使用记录方面就会有登记,而且福利分房会确认在本人名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
你好,可以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规定: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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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村干部是村民自治组织,由村民选举产生。但各省明确规定,刑满三年后才可作为村干部候选人。
你好,这个属于家务事,建议你自行考虑。
你好,被起诉后最好委托律师,通过阅卷,准备证据,处理此事。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
划拨土地报县级以上政府批准,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进行转让
您好,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你好,2021年6月28日,国家药监局最新通知:避孕套等第二类医疗器械可免于备案经营。为落实“放管服”要求,对部分在流通过程中通过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豁免经营备案的要求(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