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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应该怎么处理?

问题描述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应该怎么处理?
1个回答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是指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因受到他人侵害而引起的民事争议。

2、生命权是以公民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客体的、独立的人格权,生命权为自然人专属享有,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具有至高无上的人格价值。健康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以其机体生理功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并以其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身体组织、器官、肢体的具体人格权。

3、生命权的主要特征是:(一)生命权的客体是民事主体的生命安全。(二)生命权的内容是维护人的生命活动延续。(三)生命权的保护对象是人的生命活动能力。

4、健康权的主要特征是:(一)健康权以人体的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的正常发挥为具体内容,但不以人体的整体构造为客体。(二)健康权以维持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为根本利益,但不是以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价值为客体。(三)健康权保护的是自然人身体机能的正常发挥,使其运作、运动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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