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是商家承担,即商家应对赠品承担与正常销售商品一样的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促销活动作为商业赠与行为,其实质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即顾客必须先行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付出对价后,才享有取得赠品的权利。虽名为免费赠与,但本质仍是商品买卖行为中的一环。可见,商家的附赠行为作为一种商业促销手段,与销售行为本身不可分割,故商家应对该赠品承担与所出售商品相同的责任。
2、在赠品与所购商品为同一商品种类的情况下,如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有权选择由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同时也可以要求生产者承担侵权责任。在赠品和所购买的商品为不同商品种类的情况下,赠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消费者不仅可以依据本条规定要求销售者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赠品的生产者对此承担侵权责任。商家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商品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食品、药品关乎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即使是赠品,也应当保证质量安全。消费者虽然没有对赠品支付对价,但赠品是基于消费者购买其他商品而得到的,即赠品的成本实际上已经被商家分摊在付费商品中了。赠送的食品、药品因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生产者与销售者亦应承担赔偿责任。
骂人是否会受到法律责任,一般要依据其行为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而定,如果只是普通的骂人的,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一)代理人的法律后果一般由被代理人承担,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二)但也有代理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1、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
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谓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一)就不利于委托人方面而言当受托人在未完成委托事务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时,委托人自己不可能亲自处理该项事务,而且又不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受托人代他处理该委托事务而发生损害的情形;(二)就不利于受托人方面而言指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使受托人因不能继续履行义务
一、民法典规定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的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民法典》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
法人责任为:以自己全部的法人财产对公司债权负责。股东责任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我国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有《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同时,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中增加了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行为,进一步完善了依法治理严重交通违法
补交养老保险金的滞纳金,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参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三条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间和保修的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一般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但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并非一定由施工单位负责。也就是说,施工单位负有保修责任并不意味着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缺陷。因为施工单位的保修责任与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不是同一概念。具体来讲,一般应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负担。具体可根据以下情形确定:1、由施工单位支付。如果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规范、
1.地产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空置期间物业费由地产承担。地产认为达到交付标准了,业主认为没有达到,由业主承担。2.《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分析: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
赵某在诉讼资产网上拍了石家庄长安区法院的一台二手奔驰法拍车,成交价208000元,可当他根据法院通知去停车场提车时,却被停车场老板告知有40000多元停车费。车一共才20万元出头,光停车费就要4万多,这也太高了,赵某表示难以接受。 一、双方争议 停车场的老板认为:停车场是按天收费的,这台白色奔驰轿车已经停放了2年多了,总计费用就是4万多,而且期间没有任何人交过一分钱的停车费,同时法拍公告上,关于
1、营业税税率是5.55%,由卖方缴纳。据相关规定,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税率是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且购买时间
法律分析:桩基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出,依据就是在预算定额中没有计入检测费项目。所以由建设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另一种方式就是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由哪一方承担检测费用。标准、规范、都没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
劳动者的培训费用应由谁承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等一般培训,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岗前培训产生的培训费用,也无权向劳动者追索这些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
工伤治疗期间的交通费用该由谁承担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单位只承担治疗期间的公共交通费用,即公交车费用。交通费只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其他人的交通费用不属于赔偿范围。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在审核交通费用凭证的关联性时可根据病历本中记载的就医时间及就医次数进行核对,对与治疗无关的交通费用可予以剔除。法律规定依据
1、法律分析: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机关的的名义实施处罚,因此受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
导读:在整个劳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对劳动者工资标准的认定都居于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一无工资单、二无社保缴费基准工资证明的情况下,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劳动者根本无法举证证明自己的工资标准。工资标准的举证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原告称,一、滨海仲裁委的裁决认定事实不清。仲裁庭审中被告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实自己的工资数额,根据法律规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