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认定工伤吗?工伤保险待遇有差别吗?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01基本案情2015年9月,原告王某秀入职某加油站从事加油工作,但该加油站未给王某秀缴纳社保。
2021年4月,王某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主要责任。经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王某秀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
事故发生后,王某秀与加油站协商未果,遂向临沭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加油站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交通费、护理费等共计14万余元。
02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加油站未给王某秀缴纳社保,且王某秀在工作期间遭受工伤,王某秀有权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工伤待遇。
但因王某秀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故关于其请求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诉求,依法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原告王某秀与加油站的劳动关系解除,并由加油站向王某秀支付经济补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共计8万余元。
03法官后语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遭受工伤,劳动者既可以向第三人追究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的享受本身并不冲突,但因医疗费属于实际支出,侵权人已经赔偿的,劳动者不得再向用人单位重复主张。
法条链接1.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二款: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山东省贯彻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一、二款: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临沭法院
在现实生活中工伤是经常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确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进行赔付,那么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得工伤如何赔偿? 工伤后到了退休年龄也应该按照正常的工伤标准赔偿,先要求公司申报工伤、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后要求公司赔偿。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节约用工成本,会选择雇佣一些已达退休年龄的员工,从事保安、保洁、停车场管理、巡查、门卫、值夜班等劳动强度较低的工作岗位,也有一些用人单位对退休人员进行返聘的,如学校返聘退休教职工继续从事教学等。此时,双方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会不会被认定劳动关系? 一、认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很大。用人单位聘请已达退休年龄员工的,双方之间有可能形成劳动关系,也有可能形成劳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解读: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有两层意思,其中第一层意思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的问题,第二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你好,保险问题可以到社保部门投诉
内退职工不属于退休职工,根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退休是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法定养老金。内退还没有达到正式退休年龄,社会保险也并没有终止,由单位继续缴纳。一、内退和正式退休区别是什么内退和正式退休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内退,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退
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就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不再是企业职工。 可以暂时不办理退休手续,但是只能从办理退休批准之日起发给退休费,以前的是不给补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年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87条的相关规定: 1、正常退休:年龄达到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下同)10年的应当退休。 2、提前退休:三种:一是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8-04-10 颁布日期:2008-04-10 文号:中组发[2008]1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1、现在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那么辞退你是没有补偿的。2、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公司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就可以解除了,如果员工还要继续在公司工作,那么就要签返聘协议。3、劳动者的工资及协议时间等都是另外协商的。如果协议中有中途辞退的违约金的话,那么就按照违约金来计算。没有就按照协议上的条款来做就好。
返聘已经退休职工应订立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这就是说,对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劳动合同法》对他们不再适用。退休人员接受聘用,属于特殊劳动关系,他们与单位之间应该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既然《劳动合同法》管不了,用人单位就不用再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金,不用考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解约后也不用支付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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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以辞退劳动合同期间达退休年龄的员工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根据劳动法法理,该条规定一方面赋予劳动者以主张权利到龄退休享受“退休福利”的依据,另一方面赋予用人单位人事自主权杜绝到龄该退者“占”而不退的依据。由此可见,该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兼具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主动履行义务,放弃要求劳动者按龄退休权利,且劳动者也不主张退休权,
按照人社部的答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享受工伤待遇需区分三种情况:1、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劳动者目前无法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待遇。2、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3、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2)行他字第13号答复,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
目前,安置残疾人,主要是包括处于就业年龄的残疾人员,暂时不包括返聘的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残疾人员安置残疾人税收优惠:(一)增值税和营业税1、对安置残疾人(“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
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愈发成熟,其覆盖程度也越来越广,社保问题已然成为打工人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而养老金等相关费用的缴纳和领取更是热点问题。近期,很多人都在调侃:如果活不到退休年纪,那社保不就白交了吗?不会白交! 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取出社保,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若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其社保个人账户的钱一般都可以取出! 一、公积金 根
故意犯罪,会被开除军籍的,将移交军事法庭处理。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不再续期,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的房屋。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续期,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续期以后,房子还是自己的。”
案情:男女双方同居,举办婚礼未领取结婚证,同居期间,男方拿走女方信用卡,刷卡消费,后双方分手,男方向女方写下借条,承诺刷卡的钱是借的,表示愿意归还,却迟迟不肯归还,女方怎么才能要回钱款?被告却说刷信用卡的钱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消费了,属于同居生活期间的支出,并非借款。借条中涉及的款项并未实际交付,不能认定被告与原告之间存在借款关系。这种情况女方如何才能要回钱款?分析:这类案子存在两种可以去起诉的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