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大院车辆管理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做好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区有关部门领导的用车服务,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为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根据车管科的工作特点,制订如下规定。
一、工作制度
(一) 驾驶员应准时上、下班,并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如本人有事需要离开,需向科长请假,并告知所去地点和时间。
(三) 上班时间做到服从分配、听从调度、不得借口推诿。休息时间或节假日,需要出车,应做到随叫随到。
(四) 节假日离开本地区(宁波地区),需提前向科长说明,便于安排调度。
(五) 做好保密工作。
(六) 积极参加局和科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七) 搞好同志之间的团结友爱、互相关心、尊重领导,努力完成各项用车任务。
二、 用车制度
(一) 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度,一般不准交换车辆驾驶,特殊情况需要交换车辆驾驶的,需经车管科科长同意,不准擅自把车辆交给非本单位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
(二) 由车管科科长统一调度用车,部门用车需在用车前登记,第二天需继续用车的应由驾驶员向车管科科长汇报,再由科长调度。
(三) 车辆在夜间和节假日应停放在车库或本单位内,不得在小区内停放过夜。
(四) 严禁驾驶员私自用车。.
(五) 车辆应做到有序停放,有车库的车辆须停放在车库内,无车库的车辆应停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三、 车辆保养和汽配、油料管理
(一) 车辆维修保养:一般由驾驶员提出,经车管科科长检验,根据车型及故障程度,由科长指定到定点修理厂修理。(除外地执行任务外)修理项目驾驶员应核对后签字。
(二) 汽配管理:需要换配件的车辆,经车管科科长同意后,方可去购买或领取。到外单位结算账务,实行二人以上带支票结算,做到配件与清单相符。
(三) 油料管理:加油实行定点,由科长开票,领用人签字,平时要节约用油。
四、 安全行车制度
(一) 驾驶员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用车制度,提倡开安全车、行文明车,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
(二) 遵守职业道德和交通法规,不得违章行驶,行车中要做到安全行车、礼让三先。
(三) 严禁酒后开车。
(四) 爱护车辆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不带病行车,以确保安全行车。
五、 奖罚制度为了加强车辆管理,保证行车安全,对全年无交通事故者,发给安全奖,对违纪违规、肇事者作如下规定:
(一) 私自出车一次者,科内提出警告,二次者扣除半年安全奖,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赔偿费用由本人自负,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处罚。
(二) 擅自把车辆交给非本单位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违者给予警告并扣除全年安全奖,造成交通事故,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三) 车辆在夜间和节假日不按指定地点停放,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除全年安全奖,再犯者岗位交流,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造成车辆损失和失窃,由本人自行负责,并扣除全年安全奖。
(四) 酒后驾车者给予警告,造成交通事故,对当事人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五) 对工作中不服从调度、分配、不遵守车队各项制度,轻者教育,重者给予警告并给予必要处分和处罚。
(六) 事故损失在 元以下负全责的和 元以上, 0元以下负次责的,扣除半年安全奖; 元以上, 0元以下负主责和 0元以上负次责的,扣除全年安全奖; 0元以上负主责的,除扣除全年安全奖外,根据事故损失程度,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机关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机动车驾驶员指局内在职的机动车驾驶员、聘用驾驶员和持有驾驶证的职工。 第三条 局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 机动车的使用、维护及管理 第四条 局内所有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由各用车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各单位负责人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厅机关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颁布单位:福建省人事厅 执行日期:2003-10-24 颁布日期:2003-10-24 文号:闽人发[2003]131号
基本信息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8-12-18 施行日期:1998-12-18 发布部门:公安部正文失效日期:2000100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行为,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人民警察”)着装,是指按规定穿着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制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车辆有固定车库(车位)、使用小区内停车位车辆和来访车辆停放管理。根据国家相关交通管理办法和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小区内禁止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 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
为了保障住户财产的安全和小区治安秩序的稳定,与业主共同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特制定此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1.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其它地方随意停放;2. 业主非机动车辆必须停在指定车库一层出口处位置,并由车主做好防盗措施;3.非业主机动车辆统一停放在车库出入中外泊车处,由车主自行锁好车锁,物品车辆自行保管;4. 为了不影响小区环境,破旧自行车一律不得停放在小区内;5.
警用车辆管理规定1为了切实加强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确保警用车辆正常运行,促进公安业务建设,特制定以下八条措施。 一、县局所有单位车辆实行固定驾驶员专人驾驶。局机关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安全管理责任书,其它业务单位安全责任书由驾驶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签订。从 __ __ 年11月1日起 ,所有驾驶员必须持警车准驾证上岗,凡未领取警车准驾证的,一律不得驾驶警车,若发现驾驶警车现象的追究单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加强企业廉政建设,依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
学校非机动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规定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非机动车辆。 二、 非机动车辆管理 (一) 车辆进出 1、 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电瓶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闸、铃、齐全,车况良好。如发现是无证、无牌或通
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针对我公司目前使用的特种车辆,特制定以下规定以规范车辆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车辆安全,并能安全、高效为工程项目服务。 1、 针对本公司目前情况,特种车辆为吊车,叉车、装载机。 2、 特种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持有特种车辆驾驶证方可上岗,严禁无证驾驶及违章驾驶。 3、 驾驶员必须遵守本集团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4、 特种车辆只能作为工作用途严禁无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办发〔 〕2号)和《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发〔 〕2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市级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
为了切实加强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确保警用车辆正常运行,促进公安业务建设,特制定以下八条措施。 一、县局所有单位车辆实行固定驾驶员专人驾驶。局机关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安全管理责任书,其它业务单位安全责任书由驾驶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签订。从 __ __ 年11月1日起 ,所有驾驶员必须持警车准驾证上岗,凡未领取警车准驾证的,一律不得驾驶警车,若发现驾驶警车现象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
机运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所属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创设安全、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确保各项各项活动的高效、协调运转,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车辆出入管理 1、 本公司生产用车辆一律凭粘贴或悬挂机运公司标识牌进出厂区。车辆标识牌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如有损坏及时更换。私家车出入厂区时须将“通行证”放在明显位置,以便查验。 2、 车辆进入厂区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
物业区域车辆管理规定车辆保管规定。依照国际惯例,物业管理公司应与车主签定车辆停放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对物业区域的车辆要统一管理,对外来车辆也应有相应规定。下面是两个管理规定: 一、车辆管理规定 (一) 停车场(库)的管理规定 1、 进入物业区域内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 2、 车辆必须按管理公司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带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和按高音喇叭,进
1一、车辆的管理1、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业主,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2、需停放在小区内的自行车、摩托车,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在小区内随便乱放。3、凡在收费停车场停放的自行车(指本小区业主的车辆),必须办理手续和按规定交纳停放费。4、凡在收费停车场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5、当车辆进入保管范围时,车主应向车管员领取存车牌号;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车管员,
客运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营运,规范服务,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加油站挂牌价。 七、 为确保车辆安全,公共汽车晚上一律不准加油,尽量做到油箱极少储油。 八、 公共汽车核定每月单车用油数量,无特殊情况未加完核定油量的,将按2元/公升进行处罚。 九、 具体执行时间和办法,以公司通知为准。第五章 营运车辆交通肇事处理规定 一
工厂车辆管理规定 (五) (1) 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行政部按照重要性顺序申请调派。 (2) 使用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⑶ 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驾驶我须严守交通规则,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4)
厂内运输车辆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厂内运输车辆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会议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厂内所有运输车辆刹车、灯光、鸣笛、警示系统,必须保证正常使用,每检查发现上述项不能正常使用的,对车辆所属承包人罚款伍拾元,同时连带处罚车辆使用单位安全员贰拾元,单位负责人贰拾元。 二、 车辆进出库房、路口、垛口及转弯处,必须减速、鸣笛、打转向灯,每检查违反上述要求的对车
1、 入井防爆车辆,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煤安标志和防爆许可证。防爆车辆的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爬坡能力、外形尺寸、使用环境等必须满足本矿井运输要求。 2、 每周机电部、安监部组织对防爆车辆进行审验,审验达标后,方可发放《车辆检验入井合格证》,并将合格车辆编号报送井口检查室,没有《车辆检验入井合格证》的车辆严禁入井。 3、 防爆胶轮车实行统一管理,按指定位置统一编号、挂牌,车身前后反光编码牌统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商务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内将加油站工作人员签字的回执联经车管人员登记后交计划财务科留存。 2、 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过程中,对于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措施管理的涉案财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2015年9月1日《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将正式实施。《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