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我国《刑法》第111条规定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本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详细请看下文!
《刑法》第111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罪构成分析:本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本罪名为选择性罪名。
1、境外的范围:包括港澳台地区。
2、本罪构成要件具有以下特征:
(1)必须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性质没有限定,即境外机构、组织与个人是否与我国为敌,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但为境内的机构、组织、个人或出于其他目的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后,非法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的,仍然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2)行为表现为四种方式:窃取,是指通过盗取文件或者使用计算机、电磁波、照相机等方式取得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刺探,是指使用探听或者一定的侦察技术获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窃取与刺探没有重要区别;
收买,是指利用金钱、物质或其他利益换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提供,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将国家秘密、情报直接或者间接使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知悉,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属于非法提供。
(3)行为的对象是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法确定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与秘密三个密级,任何密级的国家秘密都可能成为本罪对象。“情报”,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3、本罪责任要件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而故意为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
行为人知道没有标明密级的事项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以本罪论处。
4、处罚:根据刑法第111条、第113条和第56条的规定,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内容。
(1)对象:包括秘密、情报。所谓“情报”,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不包括军事秘密,如果是军事秘密,成立第431条第2款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2)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依照《刑法》第111条即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定罪处罚;
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398条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定罪处罚。
6、如果是间谍组织的成员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定间谍罪。即间谍罪可以包容本罪。
7、本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刑法第282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
本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定罪)中行为人服务的对象是境外的组织、机构、人员。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没有要求这一点,如果是为境外提供,则构成本罪;
如果在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时没有为境外提供的意图,获取后非法提供给境外,因为侵害的法益具有同一性,只定本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定罪)。
刑法第398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渎职罪。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可见,故意将国家秘密泄露给境内人员,则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应查明行为人所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不能把一切未公开的情况、信息都列入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其次,应与正常的信息、情报交流区别开,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国家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审批,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互换情报、交流资料和信息,是合法行为。
一、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犯了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怎么量刑处罚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窃取、刺
2014年12月22日,据新华网消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2016年5月1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涉嫌受贿、非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般会这样判刑: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最新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构成商业间谍罪,判刑标准是: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持有国家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法律] 《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 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 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同时也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等手段渠道来盗窃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此行为严重危害国家的安全,刑法规定对构成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情节特
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最多判处无期徒刑。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一、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1、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的刑事责任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3、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
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为了生产、使用医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些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能够直接接触这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有的是对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合法生产、运输、管理、使用权的单位和人员,像依照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定,种植用于加工提炼麻醉药品的原植物,制造或者试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成品、半成品和制剂的单位和有关
案例背景案例一2002年6月10日上午10时许,吸毒人员曲某持借用的他人的病历和《麻醉药品使用卡》在某某乡卫生院要求购买杜冷丁,刘某在接收了曲某塞给他的50元人民币后,在对曲某所持有的病历和《麻醉药品使用卡》不加查验的情况下,就批准提供给吸毒人员曲某18支杜冷丁。曲某正欲提走杜冷丁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据此,某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请求依法惩处。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有法定的数量和情节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以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罪处罚:(1)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达到“数量较大”标准最低值的百分之五十,不满“数量较大”标准的;(2)二年内曾因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受过行政处罚的;(3)向多人或者多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4)向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5)非法提供麻醉药品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