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信访和保密等工作,负责专利工作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财务、房产、物资等后勤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重要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
下设:秘书处、综合处、政策研究处、宣传处、财务处、行政处、房产管理处(水电办公室) (二)综合计划部:组织制订全国专利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局财务、物资装备、基本建设等有关计划并进行综合平衡,负责国外贷款的使用管理,负责局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局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信息自动化计划,负责专利统计工作。
下设:综合计划处、计划财务物资处、基建处、事业企业处、自动化办公室 (三)条法部:组织制订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方案,制订或参与制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对专利法在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专利管理机关专利纠纷调处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对有关国际知识产权的条约及国内有关法规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根据授权负责行政复议请求的管理、审查和出庭应诉工作,负责考核专利代理人,审批、管理并指导监督专利代理机构的工作,负责指定涉外代理机构的具体事务。
下设:条法一处、条法二处、行政复议处、专利代理管理处 (四)专利工作管理部:指导和协调全国专利管理机关的工作,指导专利技术的实施管理、专利技术市场和专利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会同条法部指导、协调专利纠纷调处工作,制订加强专利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规章,组织评选中国专利金奖和专利先进工作者。
下设:专利工作管理处、专利市场监督处、专利战略与评估管理处、综合处、专利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五)人事教育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 专利系统干部培训和出国进修人员的选派及管理,负责局安全保卫工作。
下设:综合计划处、机关人事处、企事业人事处、教育处、劳资处、保卫处(含防火办公室)、保密办公室 (六)国际合作部:管理我国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和交流活动,负责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的联系、合作与交流,负责专利系统及局内人员出国计划的制订和执行。
下设:欧洲处、亚太处、国际组织处、综合处 (七)审查业务管理部:负责审查工作的计划制订、进度检查和统计工作,负责局审查工作质量管理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监督和执行,负责专利审查基准和有关业务规章的制订、修改及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负责专利审查、专利文献、出版公报及综合协调工作。
下设:综合管理处、业务协调处、审查指南及质量检查处、审查业务研究室 (八)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受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分类,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接受专利申请的各类中间文件及利害关系关系人的其他各类请求文件,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专利档案进行管理,对专利法规定或专利局指定的各种期限进行监督并依法作出处理,颁发专利证书,编辑出版专利公报和专利说明书,收取并管理专利费用,受理并管理国际专利申请。
下设:综合管理处、受理处、费用管理一处、费用管理二处、PCT处、分类室、发明一室、发明二室、发明三室、计算机处 (九)机械审查部:负责机械加工、交通运输、武器、塑料加工以及轻工、食品、矿山、建筑、冶金、化工机械等机械工业领域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工作及有关业务。
下设:农业及食品机械室、产业机械室、动力机械室、包装运输及零部件室、交通运输机械室、采矿衣液压机械室、热加工及印刷机械室、纺织造纸机械室、机电控制室、分类室、综合处 (十)电学审查部:负责基本电子元器件、电机及发配电、基本电子线路、电子计算机、通讯、电视及广播等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工作及有关业务。
下设:电子元器件室、电机及其控制输配电室、电子计算机及线路室、通讯技术室、 电器及其控制装置室、分类室、综合处 (十一)化学审查部:负责无机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化工工艺和设备、冶金金属材料处理、食品、药品、微生物及基因工程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工作及有关业务。
下设:无机化学室、有机化学室、杂环化合物室、天然产物化学室、高分子化学室、 高分子加工及应用室、农业化学室、食品工程室、西药室、中药室、微生物、生物工程室、 石油、煤化工室、电化学及表面处理室、化学工程室、冶金室、分类室、综合处 (十二)物理审查部:负责测量和计量技术及其装置、光学器件及仅器、声学器件及仪器、自动控制与调节、信号装置、精密仪器、医疗仪器及设备、生活用品、建筑土木工程、热力工程等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工作及有关业务。
下设:计量室、应用物理室、自动控制和家具室、热能工程室、理化分析和医疗器械室、工民建室、废水处理室、分类室、综合室 (十三)实用新型审查部:负责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和审查业务的管理,负责从受理后至授权通知发出之前类用新型专利申请档案的管理。
下设:机械审查一室、机械审查二室、机械审查三室、电学审查室、物理审查室、流程管理一室、流程管理二室、综合室 (十四)外观设计审查部:负责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分类、初步审查及审查业务管理,负责从受理后至授权通知发出之前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档案的管理。
下设:综合室、审查一室、审查二室、流程管理一室、流程管理二室 (十五)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不服专利局驳回申请和撤销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复审,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专利确权和专利侵权的技术判定提供咨询意见。
下设:机械申诉室、电学申诉室、化学申诉室、物理申诉室、外观设计申诉室、综合处 (十六)专利文献部:负责建立、制备和管理审查用检索档案(包括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负责专利文献馆的工作,负责专利文献的收集和国际交换,负责全国专利文献网络和信息服务的宏观指导工作以及专利文献的研究工作。
下设:综合处、文献收集处、审查文档加工处、审查文档管理处、专利文献馆、专利文献自动化处、PCT按需建档处 (十七)监察办公室:负责全局行政监察工作。
下设:监察处、审计处、综合处 (十八)机关党委: 下设: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党委培训办公室、组织部、团委、工会办公室 (十九)离退休干部部: 下设:综合处、组织宣传处、生活福利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2009-03-01 颁布日期:2009-03-01 文号:国办发[2009]1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个人经商办企业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4-12-27 颁布日期:2004-12-27 文号:银监党发[2004]2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5-23 颁布日期:2012-05-23 文号:银监办发[2012]16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铁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2009-03-02 颁布日期:2009-03-02 文号:国办发[2009]1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8)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8-07-10 颁布日期:2008-07-10 文号:国办发[2008]8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裁判要旨由于行政权行使过程的多样性以及行政组织系统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准确理解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与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职能部门的关系,并依法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并辅之以作出行政行为时的名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第五款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
政府机关内设机构有党政办、行政办、综合办、经济办、农村(或基层办)等。其中党政办包括党委办公室、党团组织、人大、宗教事务、纪检、监察、秘书办等。内设机构是指独立机构(工作部门)的内部组织,又称内部机构。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责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责包括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等。《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十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二)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周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首席大法官。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贺荣: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部长级)、
根据《民法典》第1227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这里的违规的不必要检查就是过度检查,其属于过度诊疗的表现。过度检查不仅有损于患者健康,也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显然属于应当避免的情形。而实践中对于过度检查问题进行正确理解需要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把握。1.过度检查如何界定?在大多数情况下,患者对于医学知识和医疗技术是不了解的。患者在到医疗机构就诊后是否需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二)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三)依照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四)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五)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六)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本级政府
债权人会议主席及其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六十条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职责(一)核查债权在债权人会议上,所有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供所有债权人查阅,其他债权人可以对证明某项债权是否成立、是否合法、发生的时间、数额的大小、有无财产担保、是否是连带债权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向债权的申报人进行询问,也可以提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省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行文委托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过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认定本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
专业分析: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八)经理国库;(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
民政部人事教育司关于部机关各司(局)、厅人员编制及内设机构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8-07-29 颁布日期:1998-07-29 文号:人劳字[1998]5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