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故意刁难员工,说白了就是公司想让你走还不愿意给补偿,员工寄希望于协商解决几乎不可能,只能通过诉讼手段进行维权。
其实,遇到这样的情况无需紧张无措,只要注意以下三点,公司就需要为这种并不高明的行为付出代价,向你支付补偿。一、可根据公司对你采取了哪些故意刁难的手段,适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主动辞职获得补偿。
公司故意断网、不安排工作等行为,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获得补偿。
通常,伴随公司断网、不安排工作等行为,还会找各种理由降薪、扣钱,压缩员工收入,这时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这时员工主动辞职也可以获得补偿。
二、取证通过录制不能上网工作的视频,来证明公司具有故意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行为。
与公司领导沟通时进行录音或聊天记录,内容需体现出公司要求员工签自愿离职的不合理做法,或者自己并无工作上的过错或不胜任,公司只给其他员工都安排了工作,却不给自己安排工作。
如公司发生克扣工资的行为,就需要保存工资条、银行流水、扣薪的通知等证据,这类证据比较容易取证。三、约束自身,避免冲动行为在没有准备好证据证明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时候,不建议与公司撕破脸,也不建议仓促的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关系未解除的时候,不要有消极心态,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打卡上下班。
总之,遇到公司刻意刁难,不要盲目行动,稳扎稳打,维权的过程,就是与公司斗智斗勇的过程,取证工作和离职时机直接影响到维权的结果,尽量保留好每一个跟工作相关的邮件、录音、出勤记录等证明,组成有效的证据链。
若用人单位就是想通过这种降薪调岗的方法逼员工辞职的话,员工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岗位和薪酬为理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单位变相辞退员工,那么员工是根据法律规定来维护本人的利益,在员工本人没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下,单位不得随意克扣拖欠员工工资,也不得随意更换工作。否则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不能扣发工资。员工擅自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书,限定员工在指定是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提出如限期内不上班的处理措施。不扣发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风险提示:至于通知书的送达,用人单位应采取挂号信或EMS形式,将通知书送达至员工信息登记的住址、身份证地址,或者经济联系人地址,并保存好回执。送达日期,以签收日期为标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都属于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除了以下几种情况,公司都不可以单方面调岗、降薪,否则就是违法。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你好,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至于证据,只要能证明你是这个公司的员工就可以,比如说劳动合同、工资条以及考勤记录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
您好,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1、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2、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
一般来说,劳动者要离开原工作岗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明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意思。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违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出现《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你好,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司不安排工作不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劳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主要就是因为企业不安排工作,不发工资的情况之下,是不是属于事实上解除了劳动关系的行为。
如果你遇到公司故意排挤不安排工作,逼迫你主动离职的情况,是“忍”是“走”,一定要根据公司的具体做法和自身情况来判断。公司这种做法,就是抓住了员工会考虑职业前途、心理压力等因素,不愿意和公司“死磕”,这样就能毫无后顾之忧的“赖”掉因辞退员工所产生的补偿金,员工一旦忍受不住,主动辞职,即便后悔也很难维权成功了。下列情况,可以考虑主动辞职公司没有任何理由,就故意不安排工作,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三)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一千万元的,增加部分按1‰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一千万元的,其超过的部分按0.5‰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一亿元的,其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已收取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注册登记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如果公司没有足额发放工资,你可以在合同到期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
你好,请问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公司有没有为您购买社保,如果没有您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您公司不安排新工作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您现在是被辞退的状态吗?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您是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赔偿金的,建议您直接来电咨询,方便我为您及时解答!
如果待岗期间用人单位一直不安排工作最后被辞退的话可以获得一定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或辞退、开除你)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可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每工作一年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工资问题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拨打12333维权。更多复杂的工资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你好,这种情况 建议听取律师专业意见,谨慎核实清楚,如需帮助可微聊。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1、劳动者若对调整工作岗位不同意,应当和用人单位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不应该用消极怠工的方式进行对抗。 2、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在生产结构、经营范围等情况下,同时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没有合法理由不能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收集证据去当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