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颁布《就业和失业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及实行《就业和失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6-01-01 颁布日期:1995-11-28 文号:劳部发[1995]43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1-09-17 颁布日期:2001-09-17 文号:农银发[2001]15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司法部公证司关于下发《公证专用水印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2-04-01 颁布日期:1992-03-09 文号:[92]司公字0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部门:安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安政[2007]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安阳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安阳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
近期,本市出台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有产权房是什么性质的房子?跟以往的自住房、经济适用房有何区别?如何上市交易?共有产权房的购买合同有何特点?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对此发布了系列解读。共有产权住房将实现“封闭管理、内部循环”在以往的北京市产权型保障房和政策房中,如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转换为完全商品住房的。那么共有产权房是否也能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代扣代收和代征手续费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2-01-01 颁布日期:2002-05-24 文号:国税发[2002]6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甘肃省物价局 司法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颁布单位: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执行日期:2019-02-01 颁布日期:2007-01-18 文号:甘价服务〔2007〕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9-10-12 颁布日期:2009-10-12 文号:财行[2009]40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财政部、人事部、外交部关于深化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和生活待遇制度改革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1-12-19 颁布日期:2001-12-19 文号:财行[2001]41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试行聘任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法律 执行日期:2001-10-18 颁布日期:2001-10-18 文号:法发[2001]1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5-28 颁布日期:2012-05-28 文号:发改经贸[2012]152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下发《中国建设银行出具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01-01 颁布日期:1998-12-23 文号:建总发字[1998]18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1-31 颁布日期:2011-12-31 文号:发改价格[2011]320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关于遗产的定义,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与原定义基本相同,只是用“自然人”取代了“公民”二字。第二,关于遗产的范围,原《继承法》第3条正面明确地规定了遗产的范围,没有排除性规定,本条则没有正面规定遗产的范围,而是作排除性规定,即但书部分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除外” 。以列举的方式正面规定遗产范围,难免列举不周,甚至挂一漏万。另外,《继承编解释(一)》第2条,
人事部、外交部、财政部关于国际职员配偶出国和管理暂行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9-06-20 颁布日期:1989-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交通部公路管理司关于发布《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7-07-17 颁布日期:1997-07-17 文号:公监字[1997]16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同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经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于2014年3月5日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发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即将实施,使《社会保险法》的全面实施得以落地,对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发出了警示,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逃避法律义务所承担的责任。本《办法》是广东省地税局继2008年11月1
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财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5-01-01 颁布日期:1995-01-01 文号:总工发[1995]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6-12-02 颁布日期:2016-12-02 文号:水建管[2016]42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综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8-10-19 颁布日期:1998-10-19 文号:建总发[1998]13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