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证遗嘱,但仍需所有继承人配合才能办继承权公证,或者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按遗嘱继承遗产。
你母亲是原告你们几兄妹都列为被告,你们几个在法院庭前调解时表示同意放弃继承,老二老三不同意就等法院出判决书就可以办理继承了.有遗嘱其他子女不配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上述的内容。
遗嘱不是必须公证才能生效的,符合相应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生效。 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 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原告诉称张某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被继承人张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归我继承所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继承人张父于2019年2月2日去世,其配偶张母于1991年去世。二人婚后育有原被告七个子女。张父生前留有遗嘱一份,明确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归我继承所有。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被告辩称张某仁辩称,我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我认为每个人
继承人拿着遗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将其他继承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居住地址提供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会通知其他继承人到庭,如果其他继承人不配合,可以向法院申请办理送达公告,公告期限届满,法院将开庭审理,如果其他继承人不到庭,经法院审理后,可缺席判決,最后拿着生效的判决以及法院出具的其他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就可以了。继承案件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继承人范围的确定、遗产范围的确定、遗产的分割等问题
1。办理房屋继承前,一般都需要办理公证,无论是否有遗嘱,也无论遗嘱是否有效。2。如果遗嘱是公证过的遗嘱,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就不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了。反之,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必须全体法定继承人到场签字,才能公证。3。也就是说,可靠的遗嘱继承,至少要经过两次公证。一次是遗嘱公证,一次是继承公证。4。遗嘱未经过公证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其他法定继承人拒绝签字,则,继承公证无法办理
您好,符合下列条件的自书遗嘱是有效的:1、立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遗嘱的全文。2、立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必须在遗嘱上亲笔注明年、月、日。3、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能力。4、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等等。
既然有遗嘱,那协商不成,需要起诉处理,确定遗嘱有效,并确定房子所有权归你。法院判决后,可以强制过户
不需要任何人知道。但是要看遗嘱的方式、格式、内容。
你好,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领取老人死亡抚恤金的,只要有其中一个子女代表领取就可以,不用全部子女全部签字
有遗嘱其他继承人不认可需要遗嘱执行人执行,或者可以提起法律诉讼。遗嘱如果是公证过的,不承认也具有效力。如果没有公证,但是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有证人证明的,遗嘱有效。如果有相对人提出异议,须要举证证明遗嘱的效力不具备。没有相对人产生争议,这样遗嘱就有效力。遗嘱公证后并不代表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经公证后,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仍有权撤销该遗嘱。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
如果老人活着他要求拿回来,让老人名义起诉即可;若老人去世,其他自子女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王老伯有两个儿子,王大力和王小强。王大力早年进城工作取得了城镇户籍。王小强一直在家务农,系农业户口,并与王老伯夫妇共为一户,且长期共同居住生活,未在村里分得新宅基地。王老伯去世后,王大力能否继承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该规定即我们常说的“一户一宅”。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
父母在世时已经处分了该房产,就不属于父母遗产了,但还是要分情况,如果是在一方去世一方在世时处分的,其中部分为遗产。如果是双方都在世时处分的,该房产就不是遗产了。
老人在世时 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其中包括金钱。只要老人确实是赠与的意思表示,并将该钱给与特定人,即使没有书面赠与合同,赠与行为也是成立并生效的。其他子女不能在老人去世后主张该笔款项,因为该笔款项已经赠与给别人,不属于老人去世时候的遗产,其他子女无权主张继承。
没有什么太大影响。1、未成年人可以不随监护人的户口一起迁移,但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建议孩子的户口是随父母一并迁移的。当然也可以父母先迁过去,孩子晚一点迁过去。迁移条件: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2、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父(母)申请(2)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3)父母全户户籍证明、子女户籍证明(4)父母合法固定住所证明(5)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3、办事程序:(1)申请(2)审批(3)发
一、子女可否告其他子女不赡养子女可以告其他子女不赡养。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4、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
如果资料不符合规定的重新整理资料,如果是无故不办理的,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遗嘱公证需的材料有: 1、身份证和户口本。 2、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 3、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 4、遗嘱公证申请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对于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等遗嘱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该遗嘱的真实性。 公证的流程有
关于有遗嘱其他继承人不认可怎么办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有遗嘱其他继承人不认可需要遗嘱执行人执行,或者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遗嘱如果是公证过的,不承认也具有效力。如果没有公证,但是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有证人证明的,遗嘱有效。如果有相对人提出异议,须要举证证明遗嘱的效力不具备。没有相对人产生争议,这样遗嘱就有效力。 遗嘱公证后并不代表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经公证后,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
住房如果是父母合法拥有的财产,父母就有处置该住房的权利,父母可以把住房过户给任何人,不需要其他人员授权同意和签字。所以,父母把住房过户给一位子女,其他子女没有权利起诉。《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一、继承房产其他子女不签字有效吗 如果当事人有继承权,继承房产其他子女不签字有效 二、继承手续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主要内容如下: (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
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按照遗嘱处理。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