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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生前已经将房子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老人死后其他子女还有权力要求分房子吗可以以遗产共有的名义去打官司吗?

问题描述

如果老人生前已经将房子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老人死后其他子女还有权力要求分房子吗可以以遗产共有的名义去打官司吗?
1个回答

通常没有权利1.老人在世时对其名下房产的处分是其基本权利,不受他人干涉!2.遗产没有共有的说法。除非房屋首次登记在老人名下时,子女父母都在世,而房产过户行为在老夫妻其中一人已过世之后的。

那么可以起诉,认定房产为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其中一人单方面指定给子女的,只能处分其个人份额,对剩余份额其他子女可以提出异议。

也就是说,假设有子女N人,父母其中一人去世后(假设父母的父母此前已经死亡),那么另一方有1/2+1/2(N+1)份额,每个子女有1/2(N+1)的份额,其指定某个子女得其房子的赠与行为有效。

但其他子女可以主张自己1/2(N+1)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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