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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生前已经将房子过户给孙子,老人死后其他子女还有权力继承吗要求分房子吗可以以遗产共有的名义去打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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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生前已经将房子过户给孙子,老人死后其他子女还有权力继承吗要求分房子吗可以以遗产共有的名义去打官司吗?
1个回答

共同共有房屋继承办法是还在世的共有人的份额刨除,剩下份额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依法继承。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死亡后,先将房屋属于另一方的分离出去,一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剩余的一半份额才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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