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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的房产,房产过户还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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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的房产,房产过户还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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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的房产,房产过户还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吗?

关键词:公证遗嘱 房产过户

律师答疑: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嘱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目前,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如果立遗嘱人另外还有遗嘱的,其他遗嘱的效力都不能与公证遗嘱相比。

在继承时,以公证遗嘱的内容为继承依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是,因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因此,持公证遗嘱等相关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涉案房产变更登记即可,无需其他子女签字同意。

按照现在的办理继承遗产的规定,其他子女不签字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过户的。

现在办理遗产过户,已经不在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之前办理遗产过户,房产登记部门会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这时公证处会要求其他继承人当场签字才能办理,即便有公证的遗嘱也不行,必须其他子女同意并办理继承公证。2016年司法部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已经明确,办理房产继承时不再需要继承公证,因此,也就不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了。虽然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现实中还是有很多地方没有落实,依然要求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造成了很多人,拿着公证遗嘱却办理不了过户。

1、如果和其他子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来确定自己对房子的继承权,然后拿着法院判决书直接办理过户。

2、其他子女如果对遗嘱有异议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也是法律赋予的救济途径。

那么,去办理房产继承过户具体要走哪些步骤呢?我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

首先,要到老人的户籍所在地,为他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如有需要,带上老人的死亡证明和经公证的遗嘱,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遗嘱已经经过公证,不需要其他子女到场也能办理;

其次,到该房产主管的税务所,办理相应的免税手续;

最后,带上继承公证文件和免税文件,到该房产的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正式的过户登记手续。

经过上述四个步骤,该房产就成功地过户到了你的名下,然后你就对该房产享有了处分权能,用来自住还是出租、出卖都是你一个人说了算。

——河北首度律师事务所 刘进泽律师1347385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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