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遗嘱,那协商不成,需要起诉处理,确定遗嘱有效,并确定房子所有权归你。法院判决后,可以强制过户
如果父母在生前留有遗嘱,将房子留给某个继承人时,应当按遗嘱分配遗产。 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子女不可以以父母有过错为由拒绝对父母承担赡养义务。对于一般民事行为,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但是由于婚姻家庭关系所具有的道德伦理性质,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并不以父母履行了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作为对价。即使父母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在父母需要赡养时,子女也不能拒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
按照法律规定,其他子女是不可以分钱的。因为父母在活着的时候将房产过户给一个儿子,房产过户更名后,该儿子就是这个房产的所有权人,该房产和其他子女就没有关系了。因此即使拆迁获得赔偿,也是该房产登记所有权人才有权利获得赔偿,其他人无权。
过户 给谁,就是谁的财产。 请详细描述下情况。根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完整的意见,谢谢谢。
根据我国物权 法相关规定,如果在父母生前已经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的话,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就已经被转移到这个指定的子女下面,而其他的子女是没有权利享有的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您好,其他子女无权干涉,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如果在父母生前已经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的话,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就已经被转移到这个指定的子女下面,而其他的子女是没有权利享有的。1、老人在世的时候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的处理是基本权利,不受任何人干扰。2、遗产是没有共同享有的说法的。如果子女父母都在世的情况下,房屋首次在老人名下登记,但是房产过户的行为在老夫妻其中一人已经过世之后的话,是可以起诉认定房产为父母的共有财产,那么其
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孩子。房屋的所有权人有处理自己的房子。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如果想把房子过户给孩子,需要双方都同意。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或者将房子赠与给孩子。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通常出现扶养赡养纠纷的情况下,我们主要维权方式有主动与扶养人/赡养人沟通协商扶养/赡养方案,或请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介入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更多复杂的扶养赡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这里有两方面,一方面看形式,声明也好,协议也好,或者承诺也好,都可以用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另一方面,内容必须合法。土地作为一项财产,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仅仅有使用权。所以说,父母只能将自己的土地转他人包括自己的孩子来耕种,而不可以像车辆、或者其他家庭财产那样去转让。概括一下,就是只有内容合法,才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在父母生前已经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的话,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就已经被转移到这个指定的子女下面,而其他的子女是没有权利享有的。1、老人在世的时候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的处理是基本权利,不受任何人干扰。2、遗产是没有共同享有的说法的。如果子女父母都在世的情况下,房屋首次在老人名下登记,但是房产过户的行为在老夫妻其中一人已经过世之后的话,是可以起诉认定房产为父母的共有财产,那么其
您说的问题,继承办理有两种方式,诉讼继承和公证继承。如果房子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给其中一个儿子需要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声明,并且母亲将自己的份额也赠予他才能完成过户。
遗嘱不是必须公证才能生效的,符合相应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生效。 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 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是可以的。母亲拥有此房产的所有权,包括处置权。 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 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承租人赖着不走,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是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所以当事人应该与出租人合理进行协商,催告其尽快搬走;或者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来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
刘老汉和老伴儿吴某共有三个子女,大儿子刘一、二儿子刘二和小女儿刘三。2010年初,刘老汉因出车祸,造成左腿小骨骨折,虽说两个儿子也偶有来医院探望,但常言道“女儿才是父母贴心的小棉袄”。这话一点没错,住院期间,一直是小女儿代替体弱多病的母亲照顾父亲,出院后的几年里也一直是小女儿充当了拐杖的角色,陪伴其左右。后考虑到自己身体越来越差,小女儿家的生活条件又比较艰苦,刘老汉和老伴儿就想着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
您好,签完协议一般不能改。只能和对方协商。协商不同意的,如果有证据证明面积不符,可以到法院起诉。
您好,建议先找律师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先做一下具体分析
一般情况下确实只给留几百元的生活费。如果被执行人有病需要治疗,可以向法院负责执行的法官说明情况,并提供医疗费发票、病历予以证明,相信法官一定会有考虑的。法官不是不通情理的。只要可以给申请人有所交代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