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诉称
张某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被继承人张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归我继承所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被继承人张父于2019年2月2日去世,其配偶张母于1991年去世。二人婚后育有原被告七个子女。张父生前留有遗嘱一份,明确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归我继承所有。
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被告辩称
张某仁辩称,我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我认为每个人都应当享有相应的份额,因为我们每个人对家里都付出很多。
张某临辩称,我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提交的保证书与之前的不一致。另外,原告在诉状中陈述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我母亲对家里付出很多,房屋作为遗产我母亲也应当享有相应份额。
张某华辩称,我认可父亲写的遗嘱。我父母的生活起居及看病照顾都是张某文在做,张某文按照遗嘱已经尽心尽力。
张某俊辩称,我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提交的保证书与之前我见到的不一样。我认为大家对家庭都有付出,确实原告付出的多一些,但房产分割应当给其他子女一定的份额。
张某美辩称,我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可父亲写的遗嘱。
张某丽辩称,我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可父亲写的遗嘱。
法院查明
张父与张母系原配夫妻,二人育有子女七人,分别为张某华、张某仁、张某俊、张某美、张某文、张某丽、张某临。1991年12月张母去世,未留有遗嘱。
2019年2月2日张父去世。张父之父母均先于其去世。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以下简称一号房屋)系张父于2005年购买,现登记在张父名下。庭审中,张某文主张该房屋购买时其个人出资6万元。
张某临、张某仁对上述主张不予认可,称该房屋出资系父亲张父出资。另双方当事人均认可母亲张母无工作,在购买上述房屋时仅使用了父亲张父之工龄折抵。
张某文主张父亲张父生前留有遗嘱一份,并向本院提交了落款日期为2012年3月16日遗嘱原件一份以及附件3份。其中遗嘱内容载明:“坐落在海淀一号房屋一套。
1、今日将一号房屋产权授权四子张某文享有继承房产权居住,其他子女不再享有继承权,可做法律依据。
2、不准将房产证以任何形式做抵押贷款担保都无效。张父。2012年3月16日。”并另有子女共同签署照顾父亲协议书。张某华、张某仁、张某俊、张某美、张某丽、张某临对上述遗嘱之真实性无异议,但张某临、张某俊、张某仁对上述文件真实性不予认可,称与之前见到的附件并不一致。
另查,张某文于1990年左右搬入一号房屋并一直与张父共同居住生活,平时负责照顾张父的生活。张某临主张其自1985年至1991年期间与父母同住,并负责照顾父母的生活。
张某俊、张某临另主张张某文未按照保证书之约定照顾父亲张父,故不应当按照遗嘱继承遗产。张某俊、张某临并未就上述主张向本院提交证据。
裁判结果
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由张某文继承所有;
二、驳回张某仁、张某俊、张某临的其他诉讼请求。
房产律师点评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一号房屋登记在张父名下,张父去世后,应当作为遗产依法进行分割。
张某临主张该房屋系张父与母亲张母之夫妻共同财产,未向法院充分举证,故法院对其上述主张不予采信。关于张某文提交的遗嘱,双方当事人均认可上述遗嘱之真实性,且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之形式要件,故法院依法确认该遗嘱合法有效。
遗嘱继承附有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结合上述遗嘱以及相关附件内容可知,该自书遗嘱所附义务为张某文及其配偶黄某负责照顾张父生活并让其安享晚年,后张某文及配偶黄某一直与张父共同生活并负责照顾张父,张某临、张某俊虽主张张某文未按照相关约定照顾张父,但未向法院充分举证,故法院对其上述抗辩意见不予采信。
现张某文要求依据遗嘱继承一号房屋,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对其上述诉请予以支持。
当父母去世以后,遗产继承是子女们需要处理的问题之一。第一继承人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很多时候,父母去世以后继承人只有子女了,所以日常生活中在,由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况非常多。但是很多家庭并不是只有一个孩子,如果是多子女家庭,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也比较容易出现纠纷。 有多个子女的,当父母去世后,如果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的,每个子女的继承份额一般是均等的,履行赡
有公证遗嘱,但仍需所有继承人配合才能办继承权公证,或者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按遗嘱继承遗产。你母亲是原告你们几兄妹都列为被告,你们几个在法院庭前调解时表示同意放弃继承,老二老三不同意就等法院出判决书就可以办理继承了.有遗嘱其他子女不配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上述的内容。
不需要任何人知道。但是要看遗嘱的方式、格式、内容。
你好,也是可以要求补偿的哦
既然有遗嘱,那协商不成,需要起诉处理,确定遗嘱有效,并确定房子所有权归你。法院判决后,可以强制过户
一、老人去世后有遗嘱房产怎样继承 老人去世后有遗嘱房产的继承方式是由老人遗嘱指定的房产继承人继承。提醒,拿着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拿着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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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产是老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且留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处理。由老人遗嘱指定的房产继承人继承。2、遗嘱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并且被继承人在立遗嘱的时候也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是其自我意愿的表达,遗嘱的内容真实,遗嘱会一直拥有法律效力。3、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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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遗嘱其他继承人不认可怎么办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有遗嘱其他继承人不认可需要遗嘱执行人执行,或者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遗嘱如果是公证过的,不承认也具有效力。如果没有公证,但是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有证人证明的,遗嘱有效。如果有相对人提出异议,须要举证证明遗嘱的效力不具备。没有相对人产生争议,这样遗嘱就有效力。 遗嘱公证后并不代表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经公证后,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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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被继承人已经处分了财产,该财产就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其他子女无权分配
有权的,但是照顾父母比较多的子女有权获得较多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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