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可否告其他子女不赡养
子女可以告其他子女不赡养。
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4、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在赡养费计算中,应当包括哪些方面的费用
要知道,老人的赡养费咋算,就得首先知道,支付的赡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有: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
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
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
笔者认为,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
对很多老人来说,赡养费关系着自身晚年生活的质量好坏。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子女可以告其他子女不赡养,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具体的规定如上。
一、子女能否请求其他子女赡养老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女可以请求其他子女赡养老人,而老人也有权拒绝或者接受其他人履行赡养责任,子女赡养父母的责任是不能免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五
后妈能告继子不赡养吗继母是可以告继子不赡养的。但必须满足法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基本等同于父母子女关系。而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故具有赡养能力的继子应当对后妈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后妈能告继子不赡养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
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已过世儿子的儿媳妇没有继承权,已过世儿子的子女有继承权。
其他子再无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一旦死者生前立有遗嘱,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或者两人以上的证明及录音资料,死后房产即归遗嘱确定继承人继承。
北京房产专业王辉律师(13810953787)(注:以下案例当事人姓名均使用化名,如有雷同,请联系我们撤销)。 【裁判要点】诉争房屋系刘xx与张x婚后购买,应属刘xx与张x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张x去世后,其继承人并未对涉案房屋进行继承分割,故张x在该房屋中的份额,应由其继承人共同共有。刘xx未经张x其他继承人的同意,以房屋买卖的形式将涉案房屋过户至刘x5名下,且该合同
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还享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不过在继承老人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老人也可以因子女未对自己尽到赡养义务,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指定子女为继承人,排除子女的继承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指“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以及“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经济上供养是指要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的条件。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该保证老年人暖衣饱食、营养充足。有条件的可以为老年人单独安排一定住房,没有条件的也要为老年人妥善安排一个住处。对于不能或不愿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和自己的负担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赡养费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奶奶的姓名等自然情况、爷爷的自然情况)被告一:_________________长子被告二:_________________次子被告三:_________________三子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请求判令三被告履行赡养义务;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理由:_________________大儿子和小儿子不尽赡养义务,致使原告的晚年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指“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以及“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经济上供养是指要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的条件。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该保证老年人暖衣饱食、营养充足。有条件的可以为老年人单独安排一定住房,没有条件的也要为老年人妥善安排一个住处。对于不能或不愿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和自己的负担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赡养费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每一个人都有存在抚养、扶养、赡养的义务,对于老人一定履行赡养义务,那么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能分抚恤金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能分抚恤金吗 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用于继承。只是可以参照遗产继承的方法由按亲属分配。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人,应当少分或不分给抚恤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是公民
法律分析:会。在审核低保申请时,会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进行抽查。在申请低保的时候,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存款帐号,用于核实家庭财产状况。民政部门也可以直接核查申请人的帐号信息,当然这都是抽查,不一定每个人都会去查。申请“低保户”需要核查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其中家庭财产包括房子、汽车、股票之类的有价证券等。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
原告诉称张某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被继承人张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归我继承所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继承人张父于2019年2月2日去世,其配偶张母于1991年去世。二人婚后育有原被告七个子女。张父生前留有遗嘱一份,明确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归我继承所有。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被告辩称张某仁辩称,我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我认为每个人
你好,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领取老人死亡抚恤金的,只要有其中一个子女代表领取就可以,不用全部子女全部签字
你好,也是可以要求补偿的哦
一名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后,是否可以向其他子女追偿?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例赡养费纠纷案例:乙方和丙方是甲方的儿子,乙在甲生重病的时候,支付甲医药费50万元,那么乙是否可以向另一个儿子丙追偿甲的医药费一半呢?在司法实践上有两个观点。第一,可以追偿,理由如下:一方子女承担了过多的赡养义务,未承担赡养义务的子女因此获利,构成了不当得利,故应当将不当得利返还,再从公平角度出发,一名子女承担过多的赡养义务,而另一名
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先行向居委会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子女支付赡养费。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因此接下来由小编将带来关于子女不赡养父母怎么办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子女不赡养父母怎么办 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
子女不可以以父母有过错为由拒绝对父母承担赡养义务。对于一般民事行为,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但是由于婚姻家庭关系所具有的道德伦理性质,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并不以父母履行了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作为对价。即使父母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在父母需要赡养时,子女也不能拒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
老人去世后抚恤金的领取,一般需要所有继承人的签字才行,不仅仅只是子女需要签字。 根据我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抚恤金在实务中一般是参照遗产进行分配,所以如果未能得到所
案情简介:母亲再婚三子女签订不赡养协议原告朱某与前夫施永康生育三个孩子,即三被告施某甲、施某乙、施某丙。三被告由原告朱某与其前夫施永康共同抚养成人。施永康于1995年左右因病去世。其后原告朱某拟与黄汉文再婚,三被告对原告嫁给黄汉文持有不同意见。1999年10月4日,在海门市三星镇原东进村村民委员会村干部在场下,原告、黄汉文与三被告签订协议书一份,协议书载明了“朱某到黄汉文家落户后,一切生活费用(生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还分财产吗1、女不赡养老人享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子女不赡养老人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