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①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②物证原件或者与物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③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④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
一、哪些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1、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证人在
私自录音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2、录音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佐证,不能单独作为证据。 私自录音一般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如果私自录音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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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能否作为定案根据1、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
案情简介一、贵州西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洋肥业)与杨绍亮、刘忠全股权纠纷一案,西洋肥业不服贵州高院判决,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主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二审判决,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两组证据材料作为新证据,其中一份新证据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于2008年6月13日作出的《关于杨绍亮、刘忠全涉嫌合同诈骗案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二、最高法院认为,西洋肥业提交的两组证据材料均不属于再审新证据,不予采
你好,短信一般情况可以作为相关的证据来使用的,但请问短信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
通话录音若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确定其为合法证据后,是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进行使用,证明案件事实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且所有的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
可以作为证据,如果感情破裂,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可以作为证据,但只是间接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出轨。
通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只要该录音能够证明争议事件的真实情况,就属于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证据。但是,法院是否会采纳应该依法核实相关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你好,关于强奸案件,如果女方报警,公安机关会要求女方提供不是自愿的相关证据,但如果女方提供了初步不是自愿的相关证据,男方则需要搜集女方自愿的相关证据,如果有女方自愿发生关系的相关证据,则男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否则有被刑拘的可能。
一、剪辑过的视频可以作为证据吗不认可。虽然是真实的视频,但是经过剪辑都是不认可。要使视听资料(视频属于视听资料)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当事人出示的视听资料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2)视听资料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
录像属于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一般是可以作为案件证据使用的;不过录像作为技术含量成分比较高的证据类型,相较于物证与书证,更容易被技术篡改,导致失实,因此在认定时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使用录像作为案件证据,需要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附有提取过程的说明,来源是否合法;(二)是否为原件,有无复制及复制份数;是复制件的,是否附有无法调取原件的原因、
医院开具的证明,可以作为一种证据,证明案件事实。 民事诉讼的证据是什么? 1、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证明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表现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这七种形式。这几种证据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证明自己主张的几种证据方法,即以某种证据形式来证明自己主张的方法。 2、从证据的特征来看,证据必须与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具有关联
死因一般是需要对尸体解剖,法医给出的结论,从照片一般推断不出来,因为存在已经死亡后被推下楼的可能,如果家属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公安机关进行尸检,但可能需要一笔费用。
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对帐签证以及其他往来函件、记录等书面证据,可以作为工程量计算和认定工程价款的依据。
加班费问题是劳动争议领域的高发事项,而对于加班费的计算却是存在一定的困难,主要体现在对加班时长的确定。很多劳动者认为有考勤记录就足以证实存在加班的事实,但实践中却不那么简单。那么对于加班时间的确定问题,我们今天就通过一个案例来和大家探讨一下。//案情回顾林某入职某单位后,从事安保职位,后林某离职,因加班费问题诉至仲裁委。林某主张单位规定实行双班倒的工作方式,即分白班夜班,每日工作12小时,要求按法
被告的答辩状可以作为原告的证据吗 在法律中还没有规定,在法庭庭审活动中,当事人的答辨状中列举的事实不能作为对方当事人的证据或反证中引用或使用。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