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1、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
2、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的联系。
证据材料最终被采信为证据的要经过两个阶段。首先,必须看证据材料是否具有关联性,没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不能考虑采用为证据。
其次,对于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还应就其关联性的程度加以评价。
3、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禁止。
合法性不仅指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提供,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概括起来,合法性包括三个方面:收集证据的合法性;证据形式的合法性;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材料要成为证据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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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①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②物证原件或者与物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③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④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
1、不可以。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证人在
案情简介一、贵州西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洋肥业)与杨绍亮、刘忠全股权纠纷一案,西洋肥业不服贵州高院判决,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主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二审判决,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两组证据材料作为新证据,其中一份新证据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于2008年6月13日作出的《关于杨绍亮、刘忠全涉嫌合同诈骗案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二、最高法院认为,西洋肥业提交的两组证据材料均不属于再审新证据,不予采
案件事实的认定方法与标准案件事实的认定方法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能够确认当事人证据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依据法院所确认的证据对事实作出一个判断,这适用于简单的民事案件,比如简单的离婚纠纷、借贷纠纷。在部分复杂的案件,没有足够的、真实可信的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就要结合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来综合认定案件事实。2、经验法则经验法则是人们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事物属性以及事物之
律师观点分析
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对帐签证以及其他往来函件、记录等书面证据,可以作为工程量计算和认定工程价款的依据。
加班费问题是劳动争议领域的高发事项,而对于加班费的计算却是存在一定的困难,主要体现在对加班时长的确定。很多劳动者认为有考勤记录就足以证实存在加班的事实,但实践中却不那么简单。那么对于加班时间的确定问题,我们今天就通过一个案例来和大家探讨一下。//案情回顾林某入职某单位后,从事安保职位,后林某离职,因加班费问题诉至仲裁委。林某主张单位规定实行双班倒的工作方式,即分白班夜班,每日工作12小时,要求按法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诉讼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办理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也应当遵循这一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三条中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确定案件事实,应当展开充分的调查研究,全面、细致收集相关证据,认真审查核实各个证据的来源、内容和收集的程序是否合法,在确定单个证据真实、合法,与案件事实
哪些证据能够作为佐证夫妻感情破裂1、书证。例如,双方谈论伏击感情问题的相关邮件或者信函,为离婚达成的协议书草稿、过错方给第三者所写情书等,这些都可以证明夫妻之前出现了问题,感情受损的事实。2、视听资料。离婚中,往往是一方主动,另一方被动,主动放在频繁与被动方讨论离婚问题时,可以双方的谈话进行录音。如果录音中被动方同意离婚,或者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表述时,对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
一、哪些人可以作为行政案件审核人员1、法制员或者办案部门指定的人员、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的人员可以作为行政案件审核人员。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二、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1、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处理:执法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违反行政法律、
无效证据被法院认定包含以下几点:(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协议,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如朋友、亲戚或邻居,除了证人证言外最好再辅佐以其他的证据,这样被法院采信的几率高。 相关法律可参考: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
1、行政诉讼在土地确权案件中的作用与立法预求相去甚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显然本法的立法目的是为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提供保障,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提供渠道,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就是诉讼法的立法目的、立法预求。就土地确权案件而言,行政诉讼的立法预求难以实现
经济性裁减中,以下人员不得裁减: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其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
以下证据属于非法证据:(一)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二)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三)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且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在起诉离婚时,有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而婚外情就是有过错的重要证据。但是婚外情证据很多人并不了解,也不注意收集婚外情证据。哪些证据能作为婚外情证据呢? 婚外情证据一:照片。如果配偶与第三者有比较亲密的照片,这种照片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 婚外情证据二:录音。能够显示配偶与第三者有亲密关系的谈话录音。 婚外情证据三:录像。配偶与第三者搞婚外情的录像。 婚外情证据
微信付款可以作为违法犯罪的证据,但是单一的付款证明不具有足够的证明力可以与聊天记录等结合使用。嫖娼的认定除了微信聊天记录、付款证明外,视频录音录像、当事人陈述都可以作为证据。嫖娼在我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可以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明知自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
下列证据不能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1、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2、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3、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