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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n,n+1,2n,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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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n,n+1,2n,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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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是工作年限,也可以等于是经济补偿金,

  N+1是经济补偿金外加代通金。

  2N是经济赔偿金,也即直接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法律上没有所谓的“2N+1”,也没有“2(N+1)”……

  现实中出现的各种奇怪搭配是土豪老板的战略性裁员,

  比如说,现在签字能拿N+6,下个月1号前签名能拿N+1,下个月1号过后签字就只能拿N了,毕竟法律并不限制单位补偿多一点钱给劳动者……

  如果你是(被)主动辞职,或者因为存在过错而被辞退,或者被诱导写下了“因自身原因”而离职,那么N、N+1、2N都与你无关。

  当然了,这些事实都需要证据来支撑,就看能不能被推翻了。

  接下来是对N、N+1、2N详细版的讲解,有兴趣的可以接着往下看。

  啥是N?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很好理解,

  工作五年,那就补偿五个月工资,

  工作六年,那就补偿六个月工资,

  工作六年零一个月,那就补偿六个半月工资,

  工作六年零七个月,那就补偿七个月工资,

  工作六年六个月呢?

  根据《民法典》第1259条规定,“以上”包括本数,因此也补偿七个月工资。

  但是有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一、按照《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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