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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用别的公司抬头和我签合同,出了劳动纠纷该告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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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用别的公司抬头和我签合同,出了劳动纠纷该告谁?
1个回答

问:我们公司老板开了两家公司,一家正常做生意称A公司,一家用来和我们员工签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发放工资,称B公司。

最近公司内部传言要裁员,于是有同事查了下B公司,惊奇地发现B公司在年前悄悄变更了法人和股东。如果之后发生劳动纠纷,我们该怎么维权?

该告哪一家公司?

答:首先,确认两家公司是否存在关联企业混同用工的情形。对于关联公司混同用工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

相关赔偿责任可根据劳动者的主张,由一家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或由多家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AB公司间是否存在劳务派遣协议。如果B公司具有劳务派遣资质,实际用工单位是A,则A公司存在自设派遣的嫌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自设派遣无效。

如果B公司不具有劳务派遣资质,不发生劳务派遣的法律结果,各方当事人之间也不会成立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由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直接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最后,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根据实际用工情况,全面审查劳动者的用工管理情况、工资支付方式等,从人身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角度出发认定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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