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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猜有风险,赌球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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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猜有风险,赌球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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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进行正酣,球迷的心情也是随着赛事的进行跌宕起伏,心意难平,一时间竞猜也成了一件热事。球迷或者伪球迷参与竞猜,一方面表示了对国际级竞赛和喜爱球队的关注和支持,另一方面可能也存在着碰碰运气小赚一笔的心思。

但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所谓竞猜,其实就是赌博,只是并不是所有的赌球都是非法的。

购买中国体彩发行的彩票,属于合法赌球。中国体彩是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可在全国发行的彩票,而体彩中心通过设定赔率,开出不同的盘口,接受各方的押注。

球迷或者押注者可以对自己关注的球队进行理性的分析,选择队伍输赢、赢球数,甚至半场进行下注。事实似乎表明,购买足彩的中奖概率大于我们平常购买的福利彩票,所以在世界杯期间,有不少的资金流入了“竞猜”“赌球”活动当中,从这个意义上说成为了多人博弈的大型“赌博活动”的组织者,只不过这样的组织既不属于违法,更谈不上犯罪了,它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同时,体彩中心将赚取得大量“赌资”投资到体育事业、公益事业等支持公益的慈善事业当中去,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实现了其公益目的。

那么这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既然是体彩中心发行的彩票是合法的,但为什么网上的一些出售彩票的网站却无法购买到彩票了?

正如上文提到的,竞猜会引起大量的资金流入博彩业,巨大的利益必然引起一些人产生非法获利的野心,于是不少假冒的中国XX的名义的私人庄的网站就建立起来了,或者是成为外国赌球公司的代理网站,大量的获取非法利益,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聚众赌博或者开设赌场的行为,涉嫌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或者非法经营罪。

2015年时,国务院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查处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

这些私自建立的网站不具有发行彩票的资质而发行彩票,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款,未经国家批准擅自销售、发行股票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这些网站未经批准,私自建立网站,开设或者代理网站,参与赌博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构成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罪。

作为普通的彩民,如果是参与购买、押注这种私人庄家开的盘口,那就是典型的赌博行为,也有可能涉嫌赌博罪。

那你又会说,既然购买体彩有涉罪风险,那我通过手机或者电脑终端去购买澳门的博彩,这样是不是就不存在涉罪的风险了呢?

事实上,这样做并没有降低犯罪风险,反而是实实在在的参与赌博的行为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

公安部在2005年曾下发——《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该规定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计算机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参与境外赌场赌博活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场赌博,赌博输赢结算地在境内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为境外赌球公司开设代理网站的,涉嫌开设赌场罪,可能需要承担最高刑是十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在我国,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而在《刑法》中,也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球或者以赌球为业的,就有可能触犯刑事犯罪,最高刑是有期徒刑三年。

由此看来,赌球还是竞猜还是有一定的风险的,或许我们要考虑换个方式来支持自己的球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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