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是什么时候投保的。
1、如果是婚后用共同财产投保的,终身寿险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是婚前用个人财产投保的,终身寿险为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已经领取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予以分割;离婚后的工资不分割,但有工资的一方对没有工资的一方进行适当的帮助!
女方婚前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当事人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
军人转业的复员费安置费等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
双方离婚后,如果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异议或者反悔的,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应当受理。
为孩子购买的保险,其现金价值利益的受益人应当是孩子,所以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一,依《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各自或共同继承、受赠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所谓“劳动所得收入”于本单位职工而言,除了日常工资外还应包括各类奖金、补贴、单位分发的实物等福利,故职工以优惠价购买的房改房,其单位补贴的差额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的范畴。第二,“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第一,依《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各自或共同继承、受赠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所谓“劳动所得收入”于本单位职工而言,除了日常工资外还应包括各类奖金、补贴、单位分发的实物等福利,故职工以优惠价购买的房改房,其单位补贴的差额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的范畴。第二,“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引言执行难、执行效率低一般是人们所诟病的,债权人代位析产制度就是一种为了破解执行难的制度。虽说是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是由夫妻一方提出,而是由债权人提起。一、债权人代位析产(一)债权人代位析产制度债权人代位析产是指债权在执行阶段,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务,为了保全对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析产之诉,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制度。《最
强制执行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判断。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在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则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此时有的法院会要求债权人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或者按照诉讼的要求处理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宜。如果追加上了夫妻另一方为债务人,那必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并可以就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受偿。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或者不是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则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此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1、夫妻一方所立遗嘱,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处分了属于夫妻另一方的财产的,遗嘱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2、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要求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要求的法律规定有:(1)个人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1、夫妻一方的遗嘱不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置。2、对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是财产的所有权人,但是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在未经对方的允许下随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3、未经另一方同意,配偶立遗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该遗嘱中处分共有财产的部分依法无效。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因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而改变共有性质。故对夫妻一方享有债权的人,可要求强制执行配偶方名下的共有财产。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夫妻共同财产被强制执行时,配偶方不能要求先析产再执行。但强制执行不能损害配偶方的财产份额。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三照顾”原则作出判决。首先,照顾子女原则。即是照顾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该原则符合“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则的要求;其次,照顾女方原则。即是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夫妻均等分割,并不是绝对平均,也不是简单地对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割;最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过错是承担民事责
强制执行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判断。1、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在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则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此时有的法院会要求债权人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或者按照诉讼的要求处理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宜。2、如果追加上了夫妻另一方为债务人,那必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并可以就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受偿。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
个人债务能执行夫妻共同按揭房子吗个人欠下的债务,人民法院在权利人申请的情况下,可以对夫妻共同按揭的房屋查封,但能不能执行,要依据房屋是否为生活必需的房屋而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
公证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的,双方可以通过房子公证的方式将房子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适合公证的情况包括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包括双方的家属出资买房的情况,共同财产需要写明出资的比例。
结婚后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子女的名字,则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