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购买的保险,其现金价值利益的受益人应当是孩子,所以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律师观点分析1、案情概要 顾某某与王某某离婚诉讼一案,庭审过程中,王某某称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名下有存单共计48万元,其中38万由顾某某保管,分居后,顾某某分别将存单挂失并将钱款全部取出,顾某某称钱款已用于目前治病,及带父母旅游等花掉。顾某某取款的行为未告知王某某,王某某主张法院认定该笔存款系共有财产,应玉玉分割。2、法院认定及判决 法院认为,双方分居期间,顾某某将有其保管的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举债,尤其是网贷,另一方往往并不知情。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那么,对于婚内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借网贷,法院是否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而判决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呢?案例简介2011年10月,原告曹某(女)与被告雷某(男)经人介绍相识并同居生活,2012年11月4日生育一女,2013年2月14日登记结婚。2015年3月5日,原告
军人转业的复员费安置费等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
你好 建议积极履行法院文书 今后会对子女学习就业造成影响
为孩子买的人身保险夫妻离婚时不能分。根据法律规定,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应属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离婚时不能就孩子的人身保险进行分割。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后,夫妻离婚,一方为投保人,以对方或其亲属以及离婚后由对方抚养的子女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可以采取变更投保人由对方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原合同的效力,不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受
对你们双方是有效的,如果债权人要起诉你们双方,是需要证明所欠债务款项是用于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支出的。如果确实能够证明需要你们双方偿还,你偿还的部分可以找对方追偿。
当事人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父母名下的能要回来;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可以向该子女主张债权;登记在子女与其配偶名下的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能全部要回,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
婚外情期间给予情人的财物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属无效民事行为,财物应予返还。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置应当取得配偶的同意,否则配偶有权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并与他人育有子女律师联系方式:18610559898(同微信) 离婚后发现一方在原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生育一女,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周某诉张某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在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为其生育一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
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进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中国证监会曾先后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了上市公司不得为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然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此后又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取消了前述两项《通知》中禁止上市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给孩子买保险的好处:1、可以让子女教育金得到有效的保证。少儿教育保险通常具有两全的功能,保险期限内身故,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通常是所缴保险费的几倍,平安无事则给付教育金。还可以附加一些健康保障。万一父母发生严重的不测,也可以保证给付教育金,而且豁免以后的应交保费。这一点是其它教育投资所无法比拟的。这是最关键的一点。2、保费便宜:儿童意外概率低于成人,保险费自然低,年龄越小,所缴保费就越划算。如:3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但是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或者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
团体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团体的身份信息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购买手续。团体工伤保险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或其近亲属,即员工的指定的受益人。 一、团体工伤保险怎么买 团体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在用工后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购买。用人单位可以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团体的身份信息等材料,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来购买该保险。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父母全款购房,且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子女的名字。二、一方父母出首付购房,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且产权登记的这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则房产不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父母全款购房,且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子女的名字。二、一方父母出首付购房,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且产权登记的这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则房产不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
夫妻一方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或者不是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则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此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买保险继承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也可以不指定法定继承。保险继承人指的是投保人身故后,没有明确指定其身故受益人或者其身故受益人先行身故的情况下,投保人的保险金额的继承人。当已故投保人没有明确地指定其受益人或其受益人已经亡故的情况下,投保人的保险金额作为遗产,由他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分配处理。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