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概要
顾某某与王某某离婚诉讼一案,庭审过程中,王某某称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名下有存单共计48万元,其中38万由顾某某保管,分居后,顾某某分别将存单挂失并将钱款全部取出,顾某某称钱款已用于目前治病,及带父母旅游等花掉。
顾某某取款的行为未告知王某某,王某某主张法院认定该笔存款系共有财产,应玉玉分割。
2、法院认定及判决
法院认为,双方分居期间,顾某某将有其保管的38万存单挂失后自行取出,并称其中30万元款项已用于其目前治病及旅游、求学,本院认为三张存单原有顾某某保管,为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去的一致意见,但顾某某明知双方因离婚诉讼而分居,却在未告知王某某的情形下擅自挂失后取出并使用,该行为明显不当。
此外,顾某某主张其中22万用于其母亲就医所用,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母患病后无力承担医药费需得顾某帮助,亦未征询王某某意见,故本院对顾某某的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
.....
六、原告顾某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被告王某某财产折价款207,738.14元。
综上,夫妻共同存款,一方未经与另一方协商一致,擅自使用的行为,离婚诉讼中法院依然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
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自己暂时无力偿还,可以直接找到原告商谈,争取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请求原告撤诉,撤诉后积极履行协议,否则对方还会再次起诉。 2、如果协商不成被起诉后,应该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的目的,判决生效后也应该积极履行。
有利息。冻结账户存款只是资金被封存还在银行不能自由支取,按原来的存款期限还会产生利息。但如果资金被扣押转到法院那就没有利息了。 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冻结对方的银行存款,在存款被冻结期间,被申请方的这笔存款不能使用,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客观上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如果申请冻结方败诉,则应该赔偿被申请方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1992年9月25日《关于银行应否支付企业存款被冻结期间利息问题的复函
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当月一般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约时一次性为其结清工资,而工资的数额就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员工当月实际出勤的天数来进行计算。
“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
烈士后代待遇:烈士的子女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二十二条 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烈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公积金贷款对缴存期限的规定是至贷款审批前,住房公积金已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若在贷款审批期间,您离职则不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1、如您的公积金贷款已审批通过,之后您再离职,公积金中断缴存,不会影响您的公积金贷款(不会变成商贷)。 2、在公积金贷款审批过程式中,公积金中断缴存会影响您的贷款审批通过,需您的缴存期限至贷款审批前,连续缴存
可以继续拿。坐牢期间没有,但是出来之后还是有的。因为养老金是自己先前缴纳的钱。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封闭已久的国门再次打开,无数青年把好奇的目光,投向了外面的世界。怀着各种梦想和心愿的年轻人,纷纷踏上了出国之路。这批翘楚多数都已经定居国外,甚至已经加入外国国籍,那么他们的父辈在国内留下的房产、存款等遗产又该如何处理呢?能够继承吗?下面我们就多年办案经验来详细说说下列问题: 一、作为中国人,但是已加入外国国籍,能不能继承中国财产?1、《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
遇到交通事故就医治疗时,已经通过医保报销的医药费是否可以从交通事故赔偿款中扣减?答案是:不可以!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2021年3月,胡某驾驶摩托车将罗某撞伤,交警判定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罗某无责。罗某入院治疗32天,共花费1.7万多元,其中医保报销一半左右。故侵权人胡某认为其只需要承担未报销的部分即可,于是罗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最终认定胡某应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因为依据民法典侵权编相
“对于五至六级工伤职工来说,其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来说,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在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其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一、法律、法规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公布、2010年
一般不能报销的。是这样的,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切记:检查和生产必须到参保地,指定医疗机构。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一般说来,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法官审理后如果认为合同有效,只是可以解除的情况下,会向原告释明一下,问原告是否改诉讼请求。如果原告改诉讼请求,法官就审查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如果原告不改,法官就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样到了二审也不能再变更诉讼请求,需另案起诉解除合同了。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是这样认为的。判决书节选: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为:胡某与赵夫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一般不能报销的。是这样的,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切记:检查和生产必须到参保地,指定医疗机构。
一般是能享受的;如果还有疑惑,可以通过上面的电话或加微信聊(电话号码可加
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二审可以调解。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二审可以提交新证据。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
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是可以的。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显然,已有子女的夫妻对再收养子女是没有影响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
离婚之后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1、如果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2、如果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而要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中要是有一方先去世的话,那么对于死者身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在死者没有做出安排的情况下,一般是法定继承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共同存款中50%属于健在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50%属于去世一方的遗产。去世一方生前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其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其名下遗产。首先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人数,配偶一方去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均分。存款人去世,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资料、去世一方的遗嘱(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