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房自如果登记的是孩子的名字,那么该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子归孩子所有,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是该对房子具有代管义务,但并不能处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子女的名字,则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
在当今社会,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夫妻离婚,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就要一分为二了,若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则无需分割。婚前房产加名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吗?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详细介绍,请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一、婚前房产加名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吗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房产权证上为一方
一、离婚又复婚房产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来说,离婚之后财产的划分就属于个人财产范围,在复婚时未对财产做约定的,不算共同财产。 复婚仅是曾经是夫妻关系的人再次结婚,并不因结婚对象的不同,使婚前个人的财产在未经约定的情况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1条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
婚后继承父母名下的房产,一般该房产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继承的财产只要被继承人没有特别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房产只让夫妻一方继承的在,则该房产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继承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
婚前买房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该房产此时为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对方便有权申请分割房产。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
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1、如果是在婚前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如果是在婚后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赠与合同或遗嘱中明确归一方的除外。
婚后受赠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该受赠所得房产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
已经领取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予以分割;离婚后的工资不分割,但有工资的一方对没有工资的一方进行适当的帮助!
要看是什么时候投保的。1、如果是婚后用共同财产投保的,终身寿险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如果是婚前用个人财产投保的,终身寿险为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
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则房产证上写一方单独所有,该房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则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房产证写一方单独所有,房子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该房产的归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
强制执行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判断。1、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在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则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此时有的法院会要求债权人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或者按照诉讼的要求处理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宜。2、如果追加上了夫妻另一方为债务人,那必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并可以就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受偿。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
婚后受赠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该受赠所得房产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
公证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的,双方可以通过房子公证的方式将房子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适合公证的情况包括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包括双方的家属出资买房的情况,共同财产需要写明出资的比例。
家庭共有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主要体现在财产的所有主体不同,获取财产的时间不同,财产的来源不同,一个是全体家庭成员共同获得的财产,一个是婚姻关系期内获得的财产。
【案情】闻某于2006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格11万人民币,并办理了房产证。2007年11月闻某与陈某结婚,2009年11月,闻某与陈某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双方对房产发生了争议。闻某的房子现已升至30万人民币。妻子陈某认为,该房产的增值部分应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闻某则认为,他既然享有该房屋的产权,其增值部分也应属于他所有,不同意陈某分割该房产的要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岐】增值的婚前房
一、婚前房产协议为夫妻共同财产范文 甲方: 乙方: 由于双方为了避免纠纷,经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 、乙方婚前贷款购有一房产,位于****,面积 ** ,至双方结婚时,仍欠少量房贷。为避免将来的不必要纷争,甲方虽然同意与乙方共同还清所欠房产贷款,但约定双方共同还款的部分财产属于乙方一人所有,具体的说,就是该还款不对该处房产仍作为乙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产生任何影响。 二 、该协议签字后生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是结婚以后,夫妻一方的父母赠予的房产,没有明确指出给谁的,或者说赠予给夫妻双方的,一般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2、如果是由双方的父母出钱购买的不动产,而且把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共有,但是如果当事人有另外约定的就除外。3、如果在婚后由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一方子女的
1、婚后受赠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3、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为前提的,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则应从约定而不再适用法定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