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签订合同时,私人印章可以代替签字。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选择盖章、签字、按手印中的任何一种方式都可。
你好,按照惯例是卖家出,但是合同中约定由买家出也是可以的,不太好维权的。
如果丙对乙的合同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需要丙工厂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盖工厂公章
监护人不一定有权利多分遗产,如果监护人不是被监护人的法定继承人的话,一般没有权利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但是若是遗嘱中指定监护人为继承人的,则监护人可以得到遗产。
交钱后遇买家拒绝办过户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他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有约定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开发商超过3个月不交房,经催告后仍不交,买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1、当事人协商,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的内容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基层组织调解; 3、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纠纷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仲裁的,可以申请仲
法律分析: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
劳动者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财务人员审核合同应该注意事项:(一)经营类合同关注:1.合同有效期是否超过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和经营公司规定的期限。2.没有约定合同有效期,但约定了违约责任。3.合同约定了收费事项,但没有明确收费标准或者实际收费方式与合同收费方式不符合。4.合同约定分成方式,但预期合作方利润无法确定或者收款条件和形式不明确。(二)物业管理合同审核应重点关注: 1.目管理模式,是否隐藏潜在经营风险(包干制、酬金制)。
合同书面形式的规定: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视为书面形式。
法人章可以代替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私人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签字的。一般而言,由于此类私人名章没有行政备案,发生争议时难以确定其真实性,因此,在审查合同对方的签字时,建议对方法定代表人最好亲笔签字,尽量避免加盖私人印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不续签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非全日制用工的书面劳动合同不是强制性规定,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包含在非全日制用工支付的小时工资内,因此,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和缴费义务可以由劳动者本人负责
你好,首先要看你认购协议书的具体约定,单方解除协议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原认购协议,然后再重新签订协议
公司的公章上必须有五角星,如果公章上没有五角星,不合规范,则公章没有法律效应。但是如果是依法刻制的印章,不管有没有五角星,都有法律效力。公司公章没有五角星的,不一定是假的,章中间是单位名称,外面的字母是在公安局刻章的备案号,你可以去公安局查找备案号。
1、购房合同一般都需要购房人签字确认,这是公民的权利。因为民法典规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2、如果购房人确因特殊情况而无法签字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年公民作为代理人进行签名和捺印。3、只要有购房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签就是有效的。
不合理,应该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发放,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这个一般需要约定联系方式,这也是保护双方的权利义务。
你好这个租客的合同是你签过字的吗,还是
可能承担下列风险:1、质量条款是合同中容易出现纠纷的条款,多数情况下质量都很难用特别明确的方式界定,一旦发生争议才发现合同约定不明确。2、价款或报酬条款引发的风险。多数合同一方当事人承担的主要义务就是支付价款,这个条款看起来比较简单,但是也常常发生纠纷。3、合同履行方式引发的风险
物业服务合同有四种情形:一是开发商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二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三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单独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四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后,物业服务企业持续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形成事实上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业主自收房(收到收房通知,业主自身原因未收房,以通知的期限日视为收房)时起,即占有、使用房屋并享受物业服务,应
签署合同时,加盖公司名称变更前的公章是否会影响合同效力在法律实务中,一般会将合同的生效条件约定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民二终字第217号案件中认为:“关于华洋公司使用其更名前的名称以及更名前的单位公章签订的合同是否影响合同效力问题。华洋公司使用其更名前的名称及该单位公章签订合同,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关于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