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3年3月顾某向盛某借款10万元,并以一套80平方米的安置房作为抵押,经查该房屋在2012年10月其离婚时已转让给其前妻徐某所有,后顾某将借款用于赌博并逃匿。
2017年3月顾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逮捕。
[辡护意见]
一.本案是由民间借贷引发的诈骗案,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被告人顾某因赌博缺钱,通过中间人介绍向盛某借款10万元,当
盛某提出要以顾某名下的一套80平方米的安置(已装修)作抵押
时,顾某虽然口头上说这套安置房在离婚时已经归徐某所了,只 能用他名下的另一套120平方米的安置房抵押;但是顾某未提供
离婚协议展示给大家看,加上安置房沒有房产证,只有物业上户
主名字登记,盛某到物业上查看确是顾某名字。因此,受害方
不相信顾某所说是真话,坚持要求用80平方米的那套安置房抵
押;同时顾某急于想借这个钱去赌博,自认为一年内能归还,
不管用哪套安置房抵押没有多大影响,于是稀里糊涂的写了借
条和借款抵押协议.后来由于被告人顾某拿到钱后用于赌博挥霍
一空,无力偿还,失去联系,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客观上导致本
案的发生。
二、 本案被告人顾某与受害人盛某系同一村民,还带有点亲戚关系,属于乡里乡亲的关系。被告人虽然有些欺骗行为,但起初本意上并非为了诈骗,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借钱, 并且过于自信以为赌博赢了钱能够及时归还, 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由于被告人将钱赌博输掉,加上受害人要求提前还款,并出现非法拘禁后,导致被告人无力偿还,失去联系,客观上构成诈骗行为。
其诈骗性质与电信诈骗之类其他有目的的恶意诈骗有着本质区别,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建议酌情从轻处罚。
三、 被告人顾某虽然沾染赌博恶习,但无违法犯罪前科,这次犯罪系初犯、偶犯,建议酌情从轻处罚。
四、 被告人顾某归案后虽然对有些法律规定不理解, 但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上述辩护意见,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本 案的犯罪起因,情节、后果,建议对被告人顾某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被告人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 币一万元.
?[办案体会?]
本案本来属于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被告人顾某虽然口头表明抵押房屋不属于自己了,但是当时顾某没有提供相关离婚协议及安置房处理的依据展示给受害人看,用以告知该安置房不能抵押的事实。
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为日后追究诈骗罪埋下了陷阱。符合诈骗罪的条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用于非法赌博,无力归还,酌情从重处罚。
因此,生活中有时跨入犯罪仅需一个疏忽,教训深刻。
[原创:由常州市刑事辩护律师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陈建新律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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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相关法律知识: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
服刑人员社保最新规定如下: 1、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若刑满释放后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录用,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若刑满释放后被企业录用或自谋职业、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改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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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具体政审的规定,各地不一样。一般而言政审很难通过。
一、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怎么理解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就是经过一年考验期后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且符合执行缓刑的规定后就不用继续服刑,如果自判决生效日起一年之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反缓刑服刑规定的,要收监执行一年的有期徒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个什么意思一年之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且符合缓刑执行规定的一年之后不用继续服刑,如果自判决生效日起两年之内累犯或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反缓刑服刑规定的要履行完一年的有期徒刑。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
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怎么减刑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的,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是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最少需要服刑三年半。《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
缓刑 在我国,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