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协议》,长沙市与广州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后,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异地工作调动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调出地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或缴存明细,认可其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的缴存情况,并同等计算贷款额度。
支持职工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缴存地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另外,合作关系建立后,将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按照与广州市签订的《协议》,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回户籍地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住房时,可在户籍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东莞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在深圳深圳缴存公积金,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在东莞贷款买房。取消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到东莞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职工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为东莞市户籍的证明;异地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40%。东莞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据此推算,如果是异地贷款,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东莞相关规定,纯公积金贷款个人
子女购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直系血亲可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还款。主贷人必须上产证,共同借款人必须是主贷人的配偶或同户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4、购房时如果未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在房产证发证日后的6个月内凭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关系证明、公积
关于债务人的公积金是否可以执行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执行的,但是有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对于法院能否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上,之前最高院的态度是不禁止,但也没说可以强制执行。直到2013年,最高院对安徽省高院《关于强制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请示报告》的回复中,明确
一、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是指以按揭方式进行的一种贷款业务。如: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二、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还按揭贷款公积金是可以用来还房贷的,可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出公积金余额,一次性的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了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尚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的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的金额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以及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在您和单位建立起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依法及时为您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构成违法,您可以向社保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
在保留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品的前提下,公积金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管是个人缴存还是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公积金贷款的房子是可以卖的,但是出卖前首先要确定是否有房产证。2、二手市场交易都是以房产证为主的,只有有了房产证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如果没有房产证就说明没有产权,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相应也就不能进行房屋买卖了。贷款没还完的房子本质上仍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进行上市交易的。3、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
只要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若是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房屋的可提取额度。需要提交的资料:1、非按揭购买二手楼:房产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
可以要求补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件第二十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属于强制性。如果企业有违反,该企业员工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伴侣有外遇,并且为了哄情人高兴而将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赠与给对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送给情人的财物,要是被其中发现的话是否可以要回呢?一、丈夫送给情人的财物可以要回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
您好,关于您咨询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应先和单位协商处理, 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得看你跟企业的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年薪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补助,绩效考核,各种福利,年终奖以及年底分红等。也包括企业为个人交的五险一金。
1、按照相关法规,公积金并不是可缴可不缴的。实际上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的一笔款项。跟这个说法所相关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2、在这些法律条文中都明确地规定,用人单位在为在职员工办理相关的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且设立公积金账户、以及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上,都应该是必须要办理的。因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应该是属于是强制缴纳的。3、如果单位
一、基本案情2014年5月小张(女)与小刘(男)确立恋爱关系,2014年6月双方同居,2015年3月双方分手,在恋爱期间,小刘多次给小张转账,其中有些转账是在情人节等节日转的,包括1314,520等代表特殊含义的。双方分手后,小刘转账给小张的钱是否可以要回?二、分歧对于本案如何定性和处理,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是:男方给女方的转账应认定为赠与,女方不需要返还。男方多次给女方转账,女方也接受了钱
公积金是否可以用于买二手房的首付款
视情况而定,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要根据具体事情原由来确定其形成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如果借贷关系则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贷款人向借款人要求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如果赠与则不能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我国《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目前,此条款在适用上相对谨慎,法院一般也很少适用,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该司法解释颁布后,最高法又下发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施工挖出的土不可以擅自买卖。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不需办理采矿登记,但应编制土石料利用方案,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项目可以自用,多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项目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销售或者变相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