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目前,此条款在适用上相对谨慎,法院一般也很少适用,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该司法解释颁布后,最高法又下发了文件要求适用“情势变更”的判决要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批准,最大限度的避免交易安全和给市场秩序造成大的冲击。
在处理上也是首先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对必须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进行裁判的个案,也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务必正确理解、慎重适用。
另外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根本不知道有此规定,特别是农村,由于知识结构偏低,对此规定更知之甚少。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情势变更而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会显失公平,因此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或者司法程序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此项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合同订立后显失公平的问题,合同订立的时候是公平的,在合同成立后由于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使一方当事人遭受重大的损害,造成双方当事人显失公平。
此时,就可以适用“形势变更”原则,解决现实中显失公平的案件。
要到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怎么办,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法条】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律师解答】
律师按:夫妻之间由于感情破裂,出现矛盾,可以就离婚问题进行协商,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由夫妻一方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起诉离婚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等证据材料.
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
一、起诉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递交起诉状时,原告为自然人(公民)的应附交个人身份证明;被告为自然人(公民)的,应提供其户籍证明;
二、立案立案庭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向当事人出具证据材料收据,并进行审查: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自诉状、口头告诉第二天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自诉人坚持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民商事纠纷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口头告诉之日起七日内决定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当事人法律文书送达确认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以及缴纳诉讼费用通知等。
三、排期经本院审查决定立案的,由排期法官确定案件适用程序、指定审判长(或独任审判法官),排定开庭日期,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个月内不排期。
四、缴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应自收到本院开出的缴纳诉讼费用通知起七日内,至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支行派驻本院的收费点交款,或向农-行上海市各营业网点交款。
(1)付款方式以现金、本票方式付款的,由农-行直接开出《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受理回单);
(2)本院开票当事人凭农-行出具的《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即时向本院调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
五、案件移送立案庭应及时移送案件材料:(一)需要财产保全的,由立案庭财保组采取保全措施后,移送审判庭;(二)不需要财产保全的,移送各业务庭(包括人民法庭)。
六、审判各审判庭在收到案件后,应按立案庭排定的日期、时间、地点准时开庭审(理)判,不得随意改变庭期或延迟开庭。
伴侣有外遇,并且为了哄情人高兴而将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赠与给对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送给情人的财物,要是被其中发现的话是否可以要回呢?一、丈夫送给情人的财物可以要回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
一、基本案情2014年5月小张(女)与小刘(男)确立恋爱关系,2014年6月双方同居,2015年3月双方分手,在恋爱期间,小刘多次给小张转账,其中有些转账是在情人节等节日转的,包括1314,520等代表特殊含义的。双方分手后,小刘转账给小张的钱是否可以要回?二、分歧对于本案如何定性和处理,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是:男方给女方的转账应认定为赠与,女方不需要返还。男方多次给女方转账,女方也接受了钱
视情况而定,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要根据具体事情原由来确定其形成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如果借贷关系则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贷款人向借款人要求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如果赠与则不能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你指的是宅基地使用权还是农田? 1.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所有权是不能由个人处分的。 2.老人的赠与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是有法律依据的。 3.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是指一方(赠与人)当事人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偿地给付另一方(受赠人)当事人而达成的协议。属于合法的合同种类。 所以如果合同签订时无程序瑕疵和法律瑕疵,则赠与行为有效,你们无权取回。
1、房子是可以买卖的,不能买卖的是宅基地。2、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如果是同一个村的村名,宅基地也是可以流转的,一般都是以赠与的方式,或者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协议后,到镇里去办理宅基使用证更名手续,这需要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签字。
1、房子是可以买卖的,不能买卖的是宅基地。2、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如果是同一个村的村名,宅基地也是可以流转的,一般都是以赠与的方式,或者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协议后,到镇里去办理宅基使用证更名手续,这需要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签字。
一、争议的土地是否可以撤销确权争议的土地能不能撤销确权,要依据土地权属争议是否属实而定,如果确实有权属争议的,不得进行确权,会撤销确权登记。二、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三、进一步把握政策原则(三)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操作。按照民法典定精神,严格执行《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农业部制发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土地承包
1、没有承包合同的土地可以要回来的2、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3、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4、第三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
一、企业购买的土地是否可以买卖企业购买取得的土地,企业可以依法转让的。但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不得转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
看你们村土地承包政策,如果是死者死后由继承人承包至承包期满,则其弟弟有权利继续承包。绝户如果有弟弟妹妹,没有子女的情况下,弟弟妹妹有继承权。 如果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婚外情转账不一定可以要回,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转账,是无法要回的;如果是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转账给第三者的,是可以要回转账的,因为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不能私自处置夫妻共有财产,所以不管是出轨一方还是另一方都可以要回。
转账给女朋友的钱,分手了不一定可以要回,如果是在恋爱期间转账的钱一般属于赠与,分手之后不可以要回,但是如果该转账属于借款的,则当事人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
如果是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转账给第三者的,是可以要回转账的,因为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不能私自处置夫妻共有财产,所以不管是出轨一方还是另一方都可以要回。如果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转账给第三者的,则不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
如果是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转账给第三者的,是可以要回转账的,因为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不能私自处置夫妻共有财产,所以不管是出轨一方还是另一方都可以要回。如果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转账给第三者的,则不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
如果是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转账给第三者的,是可以要回转账的,因为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不能私自处置夫妻共有财产,所以不管是出轨一方还是另一方都可以要回。如果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转账给第三者的,则不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
一、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可以要回孩子吗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另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结婚彩礼一般不能要回,除非有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第二种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一、男方结扎后是否可以要回抚养权1、结扎了可以要回抚养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未满两周岁的孩子。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
房产赠送给女友分手后是否可以要回如果当时把房屋赠与给女友是,房产赠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赠与即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如果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在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那么最后男方以恋爱失败为由要求收回房屋缺乏法律依据,无法要回房屋。但是,如果男方在签订该赠与协议时明确写入“结婚时,该赠与合同即生效”的条件,也就是附条件赠与,那么,这个合同只有在双方结婚时才能生效。如果男友买房时,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