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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情人的财物是否可以要回?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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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情人的财物是否可以要回?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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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侣有外遇,并且为了哄情人高兴而将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赠与给对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送给情人的财物,要是被其中发现的话是否可以要回呢?

一、丈夫送给情人的财物可以要回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向法院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将会支持: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因此,如果有上述两种行为,且又不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房子和车子的返还问题,究竟是返还原物还是返还对应的款项,司法实践存在争议。一般有两种情况:如果送给情人钱款让其购买房子、车子且登记在情人名下,赠与行为被确认无效后,情人应返还相应的钱款;

如果伴侣是把原来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车辆等变更登记为情人,情人应返还房子和车子。

二、证明婚外情的证据是什么?

       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所以,有合法来源的录象、照片是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的,这就不包括电话清单和室内偷 着拍的床上镜头了,因为这些证据的来源是不合法的。

当然,有合法来源的电话清单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的。

       5、类似“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过错方情急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重要证据;

       6、嫖娼事件等,一般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口供笔录;

       在处理婚姻相关法律事务时,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并不愿意出庭。其实,只有在处理“离婚”这一事项上,法院会要求夫妻双方出庭,至于其财产、子女抚养问题上,可以直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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