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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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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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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及条件描述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1、申请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必须符合全省公墓设置规划,符合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3.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建立。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

《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二、规划建设

(四)公墓选址要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应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在确保交通便利、水、电供给有保障的基础上,优先利用荒山瘠地。

严禁在下列区域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

1.耕地;

2.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2000米以内;

3.距水库、水源、河流堤坝500米以内;

4.距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

5.距村民居住区500米以内。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贵州省公益性公墓设置批准证书》申请表 [格式文本下载] ? 原件1份,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提供 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五)项目审批程序。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民政局审批。

建设项目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报告;2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村委会公章。

村委会提供 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五)项目审批程序。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民政局审批。

建设项目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2.村民代表大会决议;3 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意见? 原件1份,加盖公章。

乡镇人民政府提供 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五)项目审批程序。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民政局审批。

建设项目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3.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意见;4 土(林)地权属及使用审批意见?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国土或林业主管部门提供 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五)项目审批程序。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民政局审批。

建设项目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4.土(林)地权属及使用审批意见;5 公墓建设规划方案? [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1份,加盖公章。

中介机构编制单位提供 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五)项目审批程序。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民政局审批。

建设项目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5.公墓建设规划方案;6 经费筹集情况(含各级财政投入的资金)? 原件1份,加盖公章。

村财政部门提供 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五)项目审批程序。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民政局审批。

建设项目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6.经费筹集情况(含各级财政投入的资金);7 相关管理制度?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提供 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五)项目审批程序。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民政局审批。

建设项目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7.相关管理制度;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征求意见 4

审查 5

审查 6

制证 7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李嘉康、陈伟 5个工作日 报件材料齐全,合法合规。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受理 李嘉康、陈伟 当场受理 报件材料齐全,合法合规。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征求意见) 杨荣江 15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结时间)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作出同意或不同意意见 审查 高祚文 7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齐全,进行合法合规性复查。

补正材料审查意见、提出准予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建议。审查 杨荣江 8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齐全、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把关。

准予或不准予行政许可。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吴雨婷 2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制证或拟定批文 发证 吴雨婷 2个工作日 颁发证书或批文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四、办理地点

贵州贵安新区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经营管理类窗口,详细地址:贵安新区百马大道99号,公交乘车路线:701、702、703、705路等公交车,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站下车。

五、办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贵州省公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十一条建立公墓,须履行下列报批程序: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或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并报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民政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2 法定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 [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附件2 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1项) 第2项 3 法定依据 《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黔发民【2014】47号) [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五)项目审批程序。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民政局审批。4 法定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8号 [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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