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辞退,用人单位常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对该原因不服而想要维权的,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举证:
一、双方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
双方必须约定了明确、合法的试用期。如仅仅约定了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约定的期限即为劳动合同履行的期限,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对录用岗位制定了明确的录用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就是录用条件已经明确。录用条件包括劳动者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技术水平等,录用条件必须与录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有关联性,且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应当向劳动者公示、告知,否则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存在风险。
三、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需要单位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四、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在试用期届满前完成
试用期一旦届满,视为劳动者已经通过试用期考核,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完成了考核,且考核不合格,但用人单位未在试用期届满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满后也不能再以此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劳动者维权的具体方式包括去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实际经营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确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证据材料(1)劳动合同、工牌、工作服、签到表、工资表、工资银行流水之类的证据,证明有劳动关系的成立和实际用工情况,其中试用期起算时间应当在实际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2)招聘信息网页截图或者招聘广告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4)沟通记录,或者通过电话录音固定用人单位想解除合同的证据
3、劳动仲裁审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处理顾问单位的日常咨询中,经常被企业HR问道:“某某不服从管理,直接开了没关系吧,给赔偿金!”作为一名负责的法律顾问,不得不做出的提示:“员工被辞退,一旦被认定违法,劳动者有要求企业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选择权,前者结果往往还能被接受,但后者成本可能超出想象,一旦被支持,支付工资损失和仍旧要面临的解除赔偿是一方面,更严重的是影响其他在岗人员的工作状态。”——这是很多HR朋友工作中
员工被无故辞退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主张继续履行或者主张赔偿金,可以向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概要。刘某自称,自己是2015年3月份入职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模具工,工资每月为7000元,工资银行转账发放,截至仲裁前,单位仍有工资拒不发放。2020年初,单位以经营困难为由,多次通知其放假,未依约提供劳动条件给刘生,刘某认为,这是单位有意为难自己,单位经营状况他不清楚,但是单位仅通知其一人休假,这明显是刻意为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自己被单位变相解除,刘某与单位负责
一些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却不愿或不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让劳动者与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后,再由劳务派遣机构将这些劳动者派回本单位工作。这种用工行为被叫作“逆向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借这种做法,刻意掩盖或规避其与劳动者先期已经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力图把自己从用人单位的角色,“打扮”成只与劳动者存在派遣关系的用工单位。逆向劳务派遣,扭曲了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
关联公司混同用工就是劳动者与一家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又被安排到公司的关联企业工作,与该公司的关联企业也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此时劳动者所面临的用工主体和劳动关系是较为混乱的,若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维权常常面临困境。典型案例新疆尼勒克县一历时一年零两个月,涉及秦某、桑某等18人,A、B两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案顺利解决。此18人均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B公司上班,后B公司关停,A公司出具解除
一、单位不出具书面辞退证明,劳动者如何维权单位不出具书面辞退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该法第89条也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出具书面辞退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辞退劳动者,就您所述,用人单位已经是违反了劳动法,您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我们团队每年办理劳动纠纷案件上千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近期刚办结几件与您类似的案件,都成功获得高额赔偿款,有许多成功的案例,我们可以给予您成功案例的判决书进行参考,如有需要看,可以马上致电我们,直接为您解答,以便让专业律师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
很多时候公司为了让员工离职,同时公司又不想支付任何补偿,就会采取很多方法逼迫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变相逼迫离职的方式有很多,例如孤立、不安排加班等。那此时,劳动者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劳动纠纷在线法律咨询:纠纷争议:劳务合同、五险一金、无故辞退、工伤等处理方式:协商、仲裁、劳动诉讼 *先生系深圳市某外企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先生的工资基本上都是靠加班撑起来的。但是自2016年5月起,因与公司
身份信息被冒用,该如何维权? 生活中,难免出现身份证丢失的情形,如果身份证不幸遗失,应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挂失,并在报纸上登记遗失公告。如果再不幸,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登记为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相关,可从以下途径进行维权:途径一:书面要求公司登记机关(一般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有些地方也可能将该项业务授权给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行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
公安机关的监听或者监视,是法律规定的,但不是可以监听或者监视每一个人,监听或者监视的必须是办理了监视居住手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重大刑事犯罪的嫌疑人,且必须办理严格的审批手续。没有办理审批手续不合法。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买家能否因为违章建筑被拆除而解约?法院支持的概率很低,首先搭建本身是违法的,其次,产证面积中并不包含搭建,所付房款也仅仅是针对产证面积而非搭建。
你好,如果单位单方面无理由给你调职降薪,这样做是违反劳动法的。除非是你无法胜任你现在的职位。而且单位经过培训后你仍然不能胜任的,这样单位才能给你调职。如果是未经上述的程序就直接给你调职降薪的话,那么是违反劳动法的,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单位与劳者协商致变更劳合同约定内容据用单位单变更劳者工作点、工作内容等。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
律师观点分析【基本案情】2018年6月28日,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接受S某的委托,指派杨权法律师担任S某诉D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在接到案件基本材料后,本律师对委托人S某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梳理,并向委托人S某就案件细节问题作了深入的了解。经过整理,本律师代S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基于S某、被申请人D公司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争议双方的陈述,案件
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在我们办案过程当中,有很多企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也有一些从事生产性的工业用地,比如其他商业用地。从事生产型的企业也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一年投资没有达到多少,或者两年未开工建设的,被认定为闲置用地,在这里咱们一定要注意,造成闲置土地的原因是关键,是不是因为主观原因造成的,或者开发商企业自身的而原因造成的,如果不是的,就不应当认定为闲置土地。
近日,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导**教育”被曝拖欠千名学员上亿元退款,导**教育公考协议班宣称,考不过全额退费。目前,天津、广州、西安、济南、江苏多地学员反映退费难的情况。多名学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提出退款申请后相关负责人失联,不仅未退还费用,多个线下分校均已停业。学员称,导**教育曾提出分期退费,但并未履行。经法院调解后,学员仍未按期收到该机构退款。一名导***教育前员工称,公司经营不善导致暴雷,各
试用期内被辞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结算工资,一次性结清。《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试用期是有工资的。二、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1、从功能上看:设立见习期是用人单位便于对劳动者熟悉业务、提高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其主要功能是学习而试用期强调的是相互了解、选择,认定彼此是否适应,其功能是评判。2、从适用对象上看:
近日,法院对一起业主状告小区业委会主张知情权案件作出宣判,原告要求被告公开维修资金筹集使用、小区停车费收支分配和车位处分情况等五项核心内容,均获得法院的支持。此案的判决,对维护业主切身利益、规范业委会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积极价值。 孙某是某大型小区业主之一,近年来由于该小区在维修基金收缴使用、车位费收支及车位处置上缺乏透明度,故引起不少业主的不满,孙某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将小区业委会告上法院。其在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则必须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